Fw: [車禍] 請問和解後能反悔嗎?

看板LAW作者時間4年前 (2020/06/08 22:47), 4年前編輯推噓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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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UtGS0XP ] 作者: bilice ()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請問和解後能反悔嗎? 時間: Sun Jun 7 23:25:47 2020 時間是107年4月 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擦撞挫傷軟組織和筋膜治療復健頗久,目前已治療完畢。但留下後遺症。時不時會痛 無力及容易扭傷。對方完全無傷。離綠燈有一段距離。 同往中正路同方向直行車,我方機車在巷弄路口時被同行汽車突然右轉同時打方向燈撞 上。對方拖了很久後出庭時反覆。一下子認罪一下子又不認罪。唯一很短的錄影畫面和警察及 調解委員和檢察官都判定對方100%肇責。直到我方在刑事告訴期最後一天提出刑事附帶民 事提告時。對方才緊急約我方和解。在這期間內檢查官等等都說交給鑑定也是一樣結果。都快 過期限了對方才緊急和我和解。因為拖太久,我方急於2年期限內把收據等交給我方的保險申請理賠。 民事告訴庭通知我方開庭時,我方告知已和解。 期間還一直讓他法律相關的親戚嚇唬我,比如說要找人收拾我。現在想想,沒錄音下來是一個錯誤。 問題: 對方蓄意拖延。所以以下的信都是連環寄到。 就在對方緊急約定和解後,之前提起的刑附民宣判對方拘役60天。然後對方申請的交通 鑑定突然翻盤上訴。改成無罪。最近收到對方提的撤銷和解和汽車損害賠償起訴狀。 然而我方收據已經交出正本。而且對方提的交通鑑定。書記官說我不用出席。結論會一樣 。結果卻翻盤。和解書寫說被告付錢+原告我方給對方自新機會。原告其餘請求拋棄。在法院做成的 。車鑑說是我方應注意未注意+速快。對方有注意到。對方辯稱他打方向燈約10秒才轉。 撞擊點是右前輪附近。車鑑前都說我方沒超速+對方應注意未注意。怎似乎100%相反? 好歹是各50%吧?偏偏很短的錄影只錄到撞擊當下。 現在我方該怎做呢?即將出庭。能在庭上要求再交通鑑定嗎?交通鑑定的話會推翻上次結論嗎 ?畢竟上次我沒出席。現在對方要我附他的一切費用,除了和解金還要鑑定費裁判費影印紙張費車損費律師費等等。 問不同的朋友,答案不一樣。說要看運氣看法官。否則除非偽造文書,和解不能撤銷。 又萬一撤銷的話,我方能再提民事車損和醫療費求償嗎?似乎過了時效?而且醫療費收據交了很多。 醫院好像不能補開收據?很久以前我媽因為別的案子去該醫院櫃台求補印被否決。 還有民事答辯狀要怎寫?不寫會怎樣?沒新證據怎辦?最後期限是開庭前1個禮拜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68.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1543552.A.859.html

06/08 03:43, 4年前 , 1F
其他的不知道 不過醫院可以補開收據喔
06/08 03:43, 1F
※ 編輯: bilice (101.137.106.209 臺灣), 06/08/2020 08:20:32 ※ 編輯: bilice (101.137.106.209 臺灣), 06/08/2020 08:27:25 ※ 編輯: bilice (101.137.106.209 臺灣), 06/08/2020 08:31: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ilice (101.137.106.209 臺灣), 06/08/2020 22:47:56

06/08 22:51, 4年前 , 2F
只要沒有提告又撤銷,就可以再告,和解都是假的
06/08 22:51, 2F

06/08 22:51, 4年前 , 3F
人家真的和解,都是會提告後撤銷的
06/08 22:51, 3F

06/08 22:51, 4年前 , 4F
沒有先提告後撤銷這步,和解都假的,要告照樣硬告
06/08 22:51, 4F

06/09 00:10, 4年前 , 5F
U大師回來了、正常了,我看不懂XD
06/09 00:10, 5F

06/09 00:12, 4年前 , 6F
1,車禍鑑定自己不能去可以委託親友
06/09 00:12, 6F

06/09 00:13, 4年前 , 7F
認為穩贏就會跟高雄兩年前一樣。
06/09 00:13, 7F

06/09 00:13, 4年前 , 8F
2,書記官口頭或電話的說詞你能舉證?
06/09 00:13, 8F

06/09 00:14, 4年前 , 9F
即使是檢察官,有些說詞「僅供參考」
06/09 00:14, 9F

06/09 00:15, 4年前 , 10F
無法舉證、求償的前提,自己也該思考
06/09 00:15, 10F

06/09 00:16, 4年前 , 11F
我雖然敢嗆書記官,但每種庭仍乖乖到
06/09 00:16, 11F

06/09 00:17, 4年前 , 12F
申請再鑑定也是書記官說可以開庭提出
06/09 00:17, 12F

06/09 00:18, 4年前 , 13F
準備庭時法官還一臉不悅,反正錄音錄影
06/09 00:18, 13F

06/09 00:20, 4年前 , 14F
法庭喊:我有詢問書記官他說開庭提出
06/09 00:20, 14F

06/09 00:22, 4年前 , 15F
3,你直行車未超速,絕對路權在你。
06/09 00:22, 15F

06/09 00:22, 4年前 , 16F
車禍鑑定翻盤內容你看過了嗎?
06/09 00:22, 16F

06/09 00:23, 4年前 , 17F
沒參加也沒去看過資料,怎麼死都不知
06/09 00:23, 17F

06/09 12:30, 4年前 , 18F
可以
06/09 12:30, 18F

06/09 16:41, 4年前 , 19F
可以告是沒錯 只是原本的和解內容也會是裁判的參考
06/09 16:41, 19F

06/09 23:24, 4年前 , 20F
JustSad:你高估我了,我沒有法學背景哦
06/09 23:24, 20F
文章代碼(AID): #1Uta-TNr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