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委託書違約涉法的對像

看板LAW作者 (帥哥)時間4年前 (2020/05/11 06:39),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人曾簽署一張授權書,內容僅言明委託某人以某種價錢尋找買家代賣土地及買賣雙方應 付費用稅金。 今受委託人尋得買家要與本人簽約,因某種細節未能談妥致未成交,翌日對方買家同意本 人條件要再進行簽約,但本人已不願再以原金額進行交易。因此對方楊言要寄存證信函說 明本人未依授權書金額交易。請問這算違約嗎?對方如提訴訟本人應負什罰則。 簽約前都未收訂金。 本文重點是要認定買賣雙方是否存在違約,因買方堅持賣方已簽授權書要以原價完成簽約 ,否則要提告。 至於與仲介關係不是本文討論重點。 我較關心的是買方問題,他是否有權提告主張買賣雙方要依委託書內簽署的金額完成交易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90.246 (臺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20.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9150397.A.582.html

05/11 07:59, 4年前 , 1F
補充一下,買方與仲介互有利益關係,如雙方一同提告,是
05/11 07:59, 1F

05/11 07:59, 4年前 , 2F
否涉違約責任僅限和仲介有關。無關買方。
05/11 07:59, 2F

05/11 11:18, 4年前 , 3F
你不是前幾天才問過一樣的問題嗎
05/11 11:18, 3F
文章代碼(AID): #1Uk8AzM2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