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冠肺炎的勞資協議問題?

看板LAW作者 (掉了)時間4年前 (2020/04/03 13:07),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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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各位法律大大好 因應新冠肺炎,某公司要求員工們簽立自願留職停薪申請書, 而非行政院的停班措施(需補助勞工薪資),如不願意簽立留職停薪申請書, 將自願留職,故不支付資遣費。 附上該公司要求員工簽立的申請書 https://imgur.com/a/Bh8rjrD 雇主是否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工資未全額給付之虞? 個人見解是,勞工可援引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規定,對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 求資遣費。 還是有其他見解呢?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36.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5890475.A.C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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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為,雇主(公司)現進行勞22第2項但書,與勞工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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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協商約定,尚無抵觸該項本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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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協商若未成,後續作為須按其事實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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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漢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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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UXiIhm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