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法院和解 撤告疑問

看板LAW作者 (Wall L)時間4年前 (2020/03/03 21:41), 4年前編輯推噓2(2052)
留言54則, 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去年小弟與人發生車禍,因事後對方態度不佳,最後不得已只能採取法律途徑。 在刑事庭當下,法官提出由對方賠償二十萬元,對方說經濟能力不佳,最後協調分18期還 款,但法官當下說「法院沒辦法等到肇事方全數賠償完成,所以請我在拿到七成後,主動 寄回刑事撤回狀」 當下沒想太多,我就簽字蓋章了~ 事後收到一份空白撤告單跟和解書,內容如下: 1.賠款金額(分18期,每月5號還款,一期不履行視同全到期) 2.原告其餘之請求拋棄 3.訴訟費用由兩造吸收 — 這個月剛好收到七成了,我也有和對方討論說,看要不要三成付一付解決問題,但對方堅 持分期,又一直問說什麼時候要寄回撤告,讓我覺得好像事有蹊蹺,後續查閱了蠻多資料 ,但都沒有得到確切答案,想請問說: 1.因和解筆錄中沒提到說,拿了七成就要寄回刑事撤告,那我是不是可以不要理會法官, 等全額拿到當下再撤告? 2.如果必須提前撤告,是不是只剩下強制執行這個方法了? 麻煩各位給小弟一盞明燈,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12.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3242912.A.4C3.html ※ 編輯: baiswill159 (1.162.112.231 臺灣), 03/03/2020 21:46:45

03/03 21:51, 4年前 , 1F
我比較好奇分18期 拿到七成 這案子過多久了?? 刑事還卡著
03/03 21:51, 1F

03/03 21:52, 4年前 , 2F
刑事撤不撤告 是對方刑事責任問題 不管你撤不撤告 對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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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1:52, 4年前 , 3F
給錢 你都得走強制執行 畢竟和解筆錄等同民事判決
03/03 21:52, 3F

03/03 21:55, 4年前 , 4F
差別在於對方不履行賠償完畢,法官會判有罪,需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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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1:55, 4年前 , 5F
都剩下3成(六萬),建議等付完再撤吧 不然對方不還 你很麻煩
03/03 21:55, 5F
案件大概一年哦~所以我大概只剩下易科罰金這張牌了

03/03 22:03, 4年前 , 6F
如果願意全額清償付清,何必急著要你撤銷?
03/03 22:03, 6F

03/03 22:04, 4年前 , 7F
卡債想提早拿到清償證明就只能先一次付清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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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2:05, 4年前 , 8F
如果他真的心急或在乎撤告,是他要湊款想辦法。
03/03 22:05, 8F

03/03 22:05, 4年前 , 9F
佛心跟好心只會被雷劈,不會遇到知恩圖報的歹徒。
03/03 22:05, 9F

03/03 22:07, 4年前 , 10F
都要你告才不甘願分期付款,你哪來自信他有信用?
03/03 22:07, 10F
只能怪當下自己心軟了 ※ 編輯: baiswill159 (1.162.112.231 臺灣), 03/03/2020 22:25:49 ※ 編輯: baiswill159 (1.162.112.231 臺灣), 03/03/2020 22:28:34

03/03 22:42, 4年前 , 11F
去年車禍 .. 我前年的車禍 還在跑民事庭 QQ 跑完也是憑證
03/03 22:42, 11F

03/03 22:44, 4年前 , 12F
法官還不錯幫你協調 我的直接簡易判下來..還上訴哭窮..
03/03 22:44, 12F

03/03 22:46, 4年前 , 13F
準備庭被法官罵了一頓 審理庭就棄權不來了 XD
03/03 22:46, 13F

03/03 22:50, 4年前 , 14F
被撞到住院骨折三個月不能走 我要求金額都砍半了.一毛不賠
03/03 22:50, 14F

03/03 23:02, 4年前 , 15F
拿到全額再去撤告..不然後悔跟承擔風險的會是你..
03/03 23:02, 15F

03/03 23:04, 4年前 , 16F
對方就算判決下來後才付清還是可以上訴要求緩刑就是了...
03/03 23:04, 16F
遇到無賴真的沒轍...我的肇方當初也叫人頂替、關說調解委員,收到傳單才乖乖出來

03/03 23:06, 4年前 , 17F
和解契約之成立,民法並未特設規定,故為不要式契約及
03/03 23:06, 17F

03/03 23:06, 4年前 , 18F
不要物契約(即「諾成契約」),於當事人於締約時有合
03/03 23:06, 18F

03/03 23:07, 4年前 , 19F
致之意思表示,即為成立要件。
03/03 23:07, 19F

03/03 23:09, 4年前 , 20F
我去年底被撞,上週開完偵查庭。
03/03 23:09, 20F

03/03 23:09, 4年前 , 21F
檢察官一直問我對方有意願和解問我要不要調解?
03/03 23:09, 21F

03/03 23:10, 4年前 , 22F
本件為民法上之和解(「訴訟外和解」),並非(民事)
03/03 23:10, 22F

03/03 23:10, 4年前 , 23F
我很想回檢察官:他媽要和解我吃飽沒事幹上法院嗎?
03/03 23:10, 23F

03/03 23:10, 4年前 , 24F
訴訟上和解,並無既判力與執行力。
03/03 23:10, 24F
所以請問 我等同放棄刑事與民事訴訟權了嗎? 還是說假使未履約,還是能視同合約失效 ,繼續刑事與民事開庭

03/03 23:10, 4年前 , 25F
沒辦法 我傷勢有點嚴重..先調解談完才提告都被拖過年了..
03/03 23:10, 25F

03/03 23:11, 4年前 , 26F
法官跟我說拿到錢比較實際 我說我知道阿 對方人咧 XDDDD..
03/03 23:11, 26F

03/03 23:12, 4年前 , 27F
法官還跟我說這邊是刑事庭 不管民事賠償...問題是對方上訴阿
03/03 23:12, 27F

03/03 23:13, 4年前 , 28F
上訴的理由是沒錢要養家 所以不能被判太重 整個莫名其妙..
03/03 23:13, 28F
遇到無賴肇方加無心法檢真的是...

03/03 23:14, 4年前 , 29F
很多法檢都在擺爛,覺得你不肯認賠是找他們麻煩。
03/03 23:14, 29F

03/03 23:14, 4年前 , 30F
強制執行你故意留一手,想到就申請扣薪、凍戶。
03/03 23:14, 30F

03/03 23:15, 4年前 , 31F
我都很大量把賠償金壓很低了 時間也給對方了..擺明就爛到底
03/03 23:15, 31F

03/03 23:16, 4年前 , 32F
一下子扣薪、一下子解除,公司遲早開除他,換工作。
03/03 23:16, 32F

03/03 23:17, 4年前 , 33F
反正他也沒打算賠,你拿到多少都算多,跟他慢慢耗。
03/03 23:17, 33F
※ 編輯: baiswill159 (223.137.185.119 臺灣), 03/03/2020 23:33:18

03/03 23:26, 4年前 , 34F
你放著生利息,記得換證,衍生利息等有肉給他死。
03/03 23:26, 34F

03/03 23:27, 4年前 , 35F
讓專業的去處理省事..不缺這錢 只是一口氣 看到我的疤就氣
03/03 23:27, 35F

03/03 23:28, 4年前 , 36F
連日常運動都被影響到了 Q_Q 腳踝變成氣象台
03/03 23:28, 36F

03/03 23:28, 4年前 , 37F
沒門路+小額,你這一口氣想找誰幫你= =?觀世音?
03/03 23:28, 37F

03/03 23:30, 4年前 , 38F
如果沒有認識,除了賣斷債權都可能有後遺症。
03/03 23:30, 38F

03/03 23:31, 4年前 , 39F
就賣掉讓專業去處理 拿到憑證再去公司問 ..只能如此了
03/03 23:31, 39F

03/04 00:19, 4年前 , 40F
七成差不多了啦 剩下的沒給你也可以強制執行
03/04 00:19, 40F

03/04 00:55, 4年前 , 41F
可以,你現在很忙,而且容易忘事,先不要寄。等到錢收
03/04 00:55, 41F

03/04 00:55, 4年前 , 42F
齊,你就不忙,忽然想起這件事了,再寄出
03/04 00:55, 42F

03/04 00:56, 4年前 , 43F
你又不是被告,法官有啥好怕的……
03/04 00:56, 43F
所以我差點被法官呼嚨了

03/04 10:37, 4年前 , 44F
反正你只要不寄出撤告 要擔心的是對方 要煩的是法官
03/04 10:37, 44F
※ 編輯: baiswill159 (223.137.232.144 臺灣), 03/04/2020 11:41:48

03/04 16:32, 4年前 , 45F
車禍我不分期,誰要我分期當連帶保證人。
03/04 16:32, 45F

03/04 19:20, 4年前 , 46F
推樓上
03/04 19:20, 46F

03/04 22:12, 4年前 , 47F
等收到錢再說啊 看法官是能放抽屜多久
03/04 22:12, 47F

03/04 22:12, 4年前 , 48F
萬一院方真的有種打電話給你記得錄音啊
03/04 22:12, 48F

03/05 12:42, 4年前 , 49F
法檢最喜歡唬嚨第一次、未委任律師、不熟法律的人。
03/05 12:42, 49F

03/05 12:43, 4年前 , 50F
就算全程錄影錄音,他們還是可能昧著良心誘導錯誤。
03/05 12:43, 50F

03/05 12:44, 4年前 , 51F
只要判決文跟判決結果無法提告他們,什麼都可能發生。
03/05 12:44, 51F

03/05 12:45, 4年前 , 52F
提告是每個人的權利,除公訴罪別只想依賴法檢。
03/05 12:45, 52F

03/05 12:46, 4年前 , 53F
該做功課、該找資料、該諮詢請教、委任律師,別想省。
03/05 12:46, 53F

03/05 12:47, 4年前 , 54F
你都想偷懶撿便宜省事,如何怪法檢偷懶撿便宜省事?
03/05 12:47, 54F
文章代碼(AID): #1UNbwWJ3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