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外遇提告侵害配偶權

看板LAW作者 (帶刺仙人掌)時間4年前 (2020/02/20 12:33), 4年前編輯推噓4(4017)
留言21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律師、前輩午安, 與先生育有一子,想請教以下問題, 事由: 先生外遇人妻A,其配偶B已提告侵害配偶權,但已經和解。 我欲在6個月內提告A侵害配偶權,目的不在理賠金。 先生與A知悉彼此有家庭與小孩 證據: 我與B皆無抓姦在床,僅有通訊紀錄等足以佐證, 但先生有承認與A外遇情事。 B的律師寄出的起訴書完整內容。 先生的自白書電子檔,但無簽名。 先生與我的Line中明確承認與A外遇與性行為等。 費用: 1.想請問大約要先準備多少費用? 2.若只提告,後和解(在板橋),費用大約多少? 我覺得我是受害者,A也沒有跟我道歉, 好像他們的外遇就船過水無痕,我不甘願如此。 外遇中間過程先生對我與小孩常情緒不佳、言語暴力等 3.若律師出庭,是依次數再另外計費嗎? 4.我可以先提告A,暫時不告老公嗎? 之後會不會離婚,也還未定。 若離婚: 5.資產部份,我的保險要跟先生平分嗎? (自己有買投資型保單跟儲蓄險) 6.我也有幫小孩投保,10萬/年*10年,但目前只繳4年, 若要平分資產,可以先扣減後面的60萬嗎? 7.我的保險受益人已改為娘家人, 如果日後身故,支付時若尚未離婚,他應該會知道 他能透過法律要求特留分嗎? 以上,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107.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2173196.A.873.html

02/20 13:42, 4年前 , 1F
舉證能力有疑慮就委任律師保平安。
02/20 13:42, 1F

02/20 13:45, 4年前 , 2F
律師費用每個律師不同,通常是包調解跟一審,算一個費
02/20 13:45, 2F

02/20 13:45, 4年前 , 3F
用,但就跟買東西一樣,談好都可以。
02/20 13:45, 3F

02/20 13:47, 4年前 , 4F
你要先確認你的目標是離婚還是賠償。另外,道歉部分跟
02/20 13:47, 4F

02/20 13:48, 4年前 , 5F
B比較無關,她跟妳都是受害者吧,主要還是通姦這兩位,
02/20 13:48, 5F

02/20 13:48, 4年前 , 6F
是主要問題,儘量不要發散問題,釐清自己想要什麼,然
02/20 13:48, 6F

02/20 13:48, 4年前 , 7F
後再找律師。
02/20 13:48, 7F
抱歉.是要A跟我道歉。已修正。 離婚暫時還不會考慮,只是想到後續發展會不會演變成那樣,而衍生出這些問題

02/20 13:50, 4年前 , 8F
可以只告A不告配偶,但如果要追加離婚的話,又會多出案
02/20 13:50, 8F

02/20 13:50, 4年前 , 9F
號,跟律師談時要談清楚,
02/20 13:50, 9F

02/20 13:51, 4年前 , 10F
O險看要保人跟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已經指定受益人就
02/20 13:51, 10F

02/20 13:51, 4年前 , 11F
不計入遺產,不計入遺產,也就沒有特留分問題。
02/20 13:51, 11F

02/20 13:51, 4年前 , 12F
*保險
02/20 13:51, 12F

02/20 14:44, 4年前 , 13F
建議找家事律師諮詢。
02/20 14:44, 13F
※ 編輯: hey35 (210.71.107.133 臺灣), 02/20/2020 16:02:48 ※ 編輯: hey35 (210.71.107.133 臺灣), 02/20/2020 16:06:22

02/20 18:46, 4年前 , 14F
如果想維持婚姻,只辠,如果勝訴了要考慮A將來向連帶
02/20 18:46, 14F

02/20 18:46, 4年前 , 15F
侵權人B求償分擔的問題,到時候又是一波衝突,詳細怎麼
02/20 18:46, 15F

02/20 18:46, 4年前 , 16F
弄還是要找律師
02/20 18:46, 16F

02/21 02:48, 4年前 , 17F
通姦罪提告只能兩個一起告
02/21 02:48, 17F

02/21 03:41, 4年前 , 18F
如果是侵害配偶權部分,就簡單多了,談這部分到律師費
02/21 03:41, 18F

02/21 03:41, 4年前 , 19F
即可。但律師費不便宜,侵害配偶權但沒抓到相姦的證據
02/21 03:41, 19F

02/21 03:41, 4年前 , 20F
,賠償會少很多。
02/21 03:41, 20F

02/21 13:24, 4年前 , 21F
刑事跟民事求償要分開,離婚又是另一回事。
02/21 13:24, 21F
文章代碼(AID): #1UJWmCX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