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繼承土地,有關民法125條請求權問題

看板LAW作者 (鞋貓夫人~*)時間4年前 (2020/02/15 23:17), 4年前編輯推噓1(109)
留言10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老公的爺爺(15年前已經過世)在30年前有買一塊12人共有的土地,幾年後缺錢,但 因為土地共同持有人數眾多買賣不易,所以選擇設定土地當抵押。 前陣子收到其中佔地最大的地主提告,告其他人未繼承,使得土地不能分割,請求法 院分割,收到公文後我們才知道這邊土地有三筆設定借款。 第一筆是公公的朋友,20多年前政府有徵收部分土地有補償款,當初有跟對方說一起 去塗銷設定,領得補償款償還給對方,但對方不缺錢所以不想一起跑流程,就不了了之。 第二筆是民間借貸,當初借貸的金額是50萬,但設定金額是140萬,問公婆也說不出所以 然,前幾天有請代書查詢爺爺的財產清冊,代書說還款金額為設定金額,這部分還請瞭解 的版友可以解決我的疑惑嗎? 第三筆也是民間借貸,三筆設定都是20年前的事,也從來沒有來追討過。 詢問朋友的朋友一位退休的法官解釋債務超過15年,債務人有權拒絕清償(剛剛查了板上 應該是民法125條請求權),現在那位退役法官是說他可以收費幫我們寫訴狀,但如果要 出庭的話他不能陪同。 想請問這種官司要出庭的機會大嗎? 是不是直接聘請律師會比較方便? 勝訴機會大嗎?(很怕賠了夫人又折兵) 大概需要準備多少錢打官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5.136.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1779867.A.933.html

02/15 23:46, 4年前 , 1F
你可以先找律師諮詢
02/15 23:46, 1F

02/16 00:05, 4年前 , 2F
地主是告公有物分割吧,和你們的借款債務沒關係啊
02/16 00:05, 2F
因為叔叔有債務問題,希望能把地賣出好還款。 ※ 編輯: angellove4 (42.75.136.22 臺灣), 02/16/2020 01:58:52

02/16 07:26, 4年前 , 3F
或許可以提變價分割
02/16 07:26, 3F

02/16 12:38, 4年前 , 4F
你這樣講不清楚,要帶地籍謄本去問律師,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02/16 12:38, 4F

02/16 13:32, 4年前 , 5F
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之訴:
02/16 13:32, 5F

02/16 13:33, 4年前 , 6F
民法第125條前段15年+民法第880條5年,合計是20年。
02/16 13:33, 6F

02/16 13:35, 4年前 , 7F
民法第128條前段:
02/16 13:35, 7F

02/16 13:35, 4年前 , 8F
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
02/16 13:35, 8F

02/16 13:35, 4年前 , 9F
 
02/16 13:35, 9F

02/16 13:35, 4年前 , 10F
建議帶相關資料,向專精不動產的律師諮詢。
02/16 13:35, 10F
文章代碼(AID): #1UI0kRa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