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親戚家最近發生點事詢問,因我對此方面認知不足
故特來請教
-----------原文有人說寫的看不懂,略刪------
有人說看不懂
親戚犯了一個錯誤,
就是正當解除契約關係應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立據證明
但是我方退錢,對方沒退貨,
立據的內容卻是寫,
<甲方返還物品,乙方退款,特立此據>
現在對方說字據裡有寫甲方返還物品
疏失在這裡,有點是親戚拿石頭砸自己腳
明明對方沒歸還,但是字據卻有甲方歸還
當初給的方便害了自己
而我的問題 ->>在於雙方證據效力的比重
我方只有店內錄影跟手機錄音
如果字據效力大於錄影錄音效力
為免再有損失,可能就認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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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21.14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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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親戚是乙方,
簡言之就是字據裡面寫的: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立據證明
實際我方退錢,對方東西沒返還
對方拿立的字據說裡面有說他歸還了
拿此據來當它已返還的依據
親戚就是太相信人,
立的字據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有點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如果如它所說字據大於一切,
親戚就只能自認倒楣
※ 編輯: WS88 (180.217.114.166 臺灣), 01/20/2020 14: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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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就是太單純,就相信對方會歸還
所以現在我方的問題是:
在法院上,字據的效力比店內錄影跟手機錄音還大嗎?
儘管有店內錄影或錄音交代它要將物品返還,他也回覆說好。
這樣不能拿來證明它其實是沒歸還物品嗎,謝謝
※ 編輯: WS88 (110.50.170.102 臺灣), 01/20/2020 1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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