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互告後續賠償與刑責

看板LAW作者 (felix5151)時間4年前 (2020/01/17 02:42), 4年前編輯推噓0(0011)
留言11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本人朋友在一路口跟阿伯相撞 我朋友人車皆有傷 多處挫傷擦傷等 以及腳上有留下明顯疤痕 診斷沒有特別說休養多久 但後續還是有持續去看醫生。 阿伯人受傷 腳骨折 醫院說休養六個月。 鑑定出來阿伯是肇事主因 ,已調解過一次 ,第一次是我朋友老爸直接出面開六萬 ( 因她未出席不知第一次調解過程) 對方拒絕,開價就是十多萬工作損失 說他六個月都不能工作擺攤,但期間有去蒐證(有影片) 他還是照擺 根本沒有無法擺攤事實 而後對方告過失傷害 我朋友也跟進 經過一次偵查庭 目前會面臨第二次調解過程 因我朋友也有人車的損傷 加上腿上也有明顯疤痕 ,且上次偵查庭對方阿伯一口咬定她撞他,說這小孩子怎樣怎樣 在法庭上大小聲還辱罵我朋友 因一開始是家人代為出面處理 對方不買單就算了還口出惡言,現在他覺得這阿伯太過分 她決定要出來自己爭取自己的損失及權益。 想請教 若雙方都有肇事責任下 賠償的比例與刑責會因為傷勢所影響嗎 還是只看責任去 判。 此外因對方只有宜休養六個月的證明 開價十多萬,其餘證明皆無 我朋友一應單據證明都有 若上法院判 法院會判誰賠誰 刑責部分又是怎麼判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69.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9200137.A.387.html ※ 編輯: zheng2457360 (110.26.69.210 臺灣), 01/17/2020 02:44:00

01/17 06:35, 4年前 , 1F
車鑑會鑑定吧
01/17 06:35, 1F

01/17 06:36, 4年前 , 2F
喔喔,鑑定已經出來,那不和解就都繳給國庫一筆易科罰
01/17 06:36, 2F

01/17 06:36, 4年前 , 3F
金;民事就按鑑定比例賠償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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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56, 4年前 , 4F
你們雙方都成立過失傷害罪,民事部分自己抓個對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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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56, 4年前 , 5F
成責任,你們三成,大概算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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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32, 4年前 , 6F
法院就照肇事責任還有賠償單據判
01/17 10:32, 6F

01/17 10:33, 4年前 , 7F
民事部分就是你們賠對方損失的三成(如果肇責是7:3)
01/17 10:33, 7F

01/17 10:33, 4年前 , 8F
對方則賠你們損失的七成
01/17 10:33, 8F

01/17 10:34, 4年前 , 9F
這邊損失的部分是指財產(車損)以及醫療支出
01/17 10:34, 9F

01/17 10:35, 4年前 , 10F
刑事部分就看法官怎麼判 一般還是看車禍鑑定結論
01/17 10:35, 10F

01/17 14:16, 4年前 , 11F
好的,謝謝各位板友的回答:)
01/17 14:16, 11F
文章代碼(AID): #1U8Aw9E7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