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鑑定證人
版上各位大大好!
在12月中發生機車擦撞車禍
我們是綠燈直行
對方闖了紅或黃燈擦撞到我們
不過由於監視器畫面不完整
沒有拍攝到我們這個方向的號誌
沒辦法證明我們是綠燈直行
對方的部分只拍到是在變燈後才出現在停止線跟斑馬線之間
然後行駛到路口另一側撞倒我們
沒有完整的拍到對方變燈後越過停止線的畫面
所以初判表的結果是依現有資料尚難客觀判定肇事因素
車禍當下後方有好心騎士協助報警
並說如果監視器沒有拍清楚他願意幫忙做證
也有留下他的聯絡資訊給警員
不過警員並沒有聯絡對方來做筆錄
對方家屬在事發後還來電質疑我們為什麼撞到他的家人
說對方不記得有闖紅燈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言語間還一直透露他有認識一些人之類的
我們不求對方賠償我們什麼
但是很怕因為畫面不完整被對方反咬
目前已經申請車禍鑑定
爬文有看到可以提供目擊證人報告
但是承辦員警告訴我們他覺得不需要
如果一定要麻煩請證人過來做筆錄
那他就只會提供證人筆錄當證據
不會提供監視器畫面
要我們自己選擇
況且我們不能證明我們不認識證人
怎麼知道證人來做的筆錄有沒有受我們影響
詢問車禍鑑定委員會之後
是建議我們如果員警不願意協助證人做筆錄
可能就要我們自己去聯絡證人
看證人願不願意用書寫的並簽名蓋章
讓我們在鑑定會議的時候帶過去試試看
不過很擔心如果不是由員警聯絡證人去做筆錄
而是我們自己聯繫證人寫證詞
會不會影響證據的效力
想請問各位大大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已經爬了一些文但是沒有看到類似的情況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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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30.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8621897.A.E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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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謝謝J大! 因為警員態度很強硬
我們一開始以為監視器跟證人證詞只能擇一是正常的程序
而且警員一直說我們沒辦法證明目擊證人跟我們不是朋友 他就不能找他做筆錄
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想辦法找證據處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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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兩方都是直行
路口有紅綠燈不太確定怎麼判定是不是幹道
(對方是四線道我們是兩線道)
對方撞到我們的車側
我們速度不快往前8、90公分倒下
對方撞到我們之後往前了快兩公尺之後倒下
雙方都有擦挫傷也有去醫院驗傷
警員是告訴我們初判是因為沒有拍到我們這側的號誌
所以有可能是我們紅燈就起步
無法證明我們是綠燈直行
對方是已變燈才出現在路口
不過違規事實的部分也沒有寫對方有闖紅燈
只有員警口頭跟我們說對方是闖紅燈沒錯
我們會再確認報案筆錄上有沒有註記有目擊證人
當下有跟員警說 不過不知道有沒有被註記上去
謝謝J大!
※ 編輯: sophiajujuya (101.12.130.29 臺灣), 01/10/2020 14: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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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那時候看過去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就簽名了
但是現在回想不起來目擊證人跟聯絡資訊到底有沒有在筆錄裡
不知道這點這麼重要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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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向律師諮詢了
員警的說法的確不合乎程序
不過後續車禍鑑定會議或是有進訴訟
都還要麻煩承辦員警
我們也不敢得罪他
律師說證人的效力不會因為沒有前往做筆錄而有損
因此就不強求員警一定要協助我們這個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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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只有閃紅黃燈或是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才會這樣判定QQ
※ 編輯: sophiajujuya (101.12.130.29 臺灣), 01/10/2020 2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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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自行聯絡證人檢附證詞
之後如果進訴訟再要求傳喚證人
我們再次跟警員確認之後
他改口說擇一的意思的是我們要求做證人筆錄就是要他不要看監視器只看證人說詞(?
他覺得監視器畫面夠清楚了
我們無權這樣要求
並說我們一再要求(總共兩通電話)聯繫證人是想要干擾辦案內容 妨礙辦案
真的很無奈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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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先等鑑定結果
調解不成會去提告~
※ 編輯: sophiajujuya (101.14.148.69 臺灣), 01/11/2020 15: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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