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C是好友兼同事,每天在三人line群組分享生活點滴、公司事務,偶爾討論部門同事
八卦
A在公司公用電腦使用Line忘記登出,可能不只一次,被某人D看到群組內容
E有一天在部門公開群組(約20人)說:
“某同事曾告訴我看過某群組對話內容,本人本不予理會,後來無意間親眼目睹,裡面談
到的其他內容我不管,但對於我個人部分不是事實....”
接著F 在部門群組裡公開且嚴厲批評A B C三人談論同事八卦,從E F 的訊息可明顯看出
他們都看過三人長期以來群組內容
A B C表示轉存或傳布他人私人訊息是違法行為,希望大家不要再散佈此群組內容,E F
堅稱他們都是在使用公用電腦時Line訊息自動彈出,剛好看到自己的名字,所以被迫觀看
。
請問
1. 若E F 的說詞是真的,他們有違法嗎?
2. 若有,E的訊息足以成為犯罪證據嗎?
3. A B C有違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22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7974667.A.94A.html
※ 編輯: cdefg (49.214.227.34 臺灣), 01/02/2020 22:18:44
※ 編輯: cdefg (49.214.227.34 臺灣), 01/02/2020 22:28:24
※ 編輯: cdefg (49.214.227.34 臺灣), 01/02/2020 22:34:03
推
01/03 00:43,
4年前
, 1F
01/03 00:43, 1F
推
01/03 12:47,
4年前
, 2F
01/03 12:47, 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