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查報新址併聲請公示送達狀
各位好
最近在與相對人聲請本票裁定
但日前收到地方法院一張文件-「民事查報新址併聲請公示送達狀」
其中裡面有幾項資料讓我不知道如何填寫
請問以下問題:
1.相對人的「住址」,是待我帶著公函去戶政事務所查相對人的住址再填上嗎?
2.其中下面有選項:▓A.業已遷居(後面填地址),請按新地址送達
▓B.仍住居原住所,並未遷出
以上兩個問題皆要等待我去戶政調完他的戶籍謄本後再行填寫與勾選還是?
先謝謝各位的解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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