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臉書回朋友的文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時間4年前 (2019/10/08 03:53), 4年前編輯推噓6(606)
留言12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朋友最近閃婚 但是因為跟老婆婚後不合又有金錢房產上的糾紛 於是婚後一個月左右就離婚了 然後朋友在私人臉書上 寫了一篇看清楚這個女人是假面人之類的文章 當時因為不明白朋友為什麼會離婚 看到朋友自陳被騙婚 敵愾同仇的回文 寫了一句 : 還說我們是酒肉朋友. 真是卑鄙小人 (並未指名道姓) 他前妻一開始是看不到的 後來透過管道取得她老公這篇文 然後不止她老公.連我們這些回應她老公的朋友.只要稍微似乎構成妨礙名譽條件的 一律被他前妻告 現在兩人藉由法律這把刀 互砍的刀刀見骨 倒楣的是我這個在男方文章底下留言的局外人 本周日連續假期還要去做筆錄 想請問像這種情形 要用何種策略 才能趕快跳出這場事不關己的漩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0.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0477999.A.642.html ※ 編輯: eric999999 (114.24.110.15 臺灣), 10/08/2019 04:07:06

10/08 08:00, 4年前 , 1F
加入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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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25, 4年前 , 2F
把兩人都封鎖。電話見面都不要,沒差兩個朋友,而且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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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25, 4年前 , 3F
算不上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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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08:56, 4年前 , 4F
被告就乖乖等被傳出庭就好了,反正到時候也會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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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20, 4年前 , 5F
依照司法院解3806,不需指名到姓(可推知即可),因為你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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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21, 4年前 , 6F
友陳述被婚騙,很明顯指的是前妻,而卑鄙的確有可能有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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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21, 4年前 , 7F
低他人人格之意,現在就看是否是在"公然"這個環節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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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2:21, 4年前 , 8F
通常會不起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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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47, 4年前 , 9F
女方被個"自認是局外人的"多說一句才倒楣吧?
10/08 15:47, 9F

10/08 15:48, 4年前 , 10F
"敵愾同仇的回文"這時怎麼不覺得自己是局外人?
10/08 15:48, 10F

10/08 16:07, 4年前 , 11F
最快跳出這件事的方式就是認錯賠償和解求撤告
10/08 16:07, 11F

10/08 16:08, 4年前 , 12F
付錢了事一定最快
10/08 16:08, 12F
文章代碼(AID): #1TcvUlP2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