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要簽這個有沒有什麼問題?

看板LAW作者 (顆顆)時間4年前 (2019/09/20 15:41),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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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T3pF0hp.jpg
如題,最近自請離職,想問一下這張離職單上面所寫的部份是否有其法律效益, 或是說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部份呢? 雖然公司本身不算太差,但是離職時簽這個感覺不是很好啊...... 希望板上能夠幫忙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3.216.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8965315.A.551.html

09/20 21:55, 4年前 , 1F
雖然我沒讀民法,但這個我剛好知道
09/20 21:55, 1F

09/20 21:57, 4年前 , 2F
民法746條有規定,先訴抗辯權可以拋棄。
09/20 21:57, 2F

09/20 23:43, 4年前 , 3F
原po的情形跟民法第746條好像一定關係都沒有欸...
09/20 23:43, 3F

09/20 23:43, 4年前 , 4F
更正:一點關係
09/20 23:43, 4F

09/21 00:40, 4年前 , 5F
別簽 直接寄給職安署
09/21 00:40, 5F

09/21 01:39, 4年前 , 6F
以前看到的 我也旺季這是幹嘛的了
09/21 01:39, 6F

09/21 14:23, 4年前 , 7F
印象中, 這種規定不能凌駕勞基法或民法, 簽了也沒效力.
09/21 14:23, 7F

09/21 14:29, 4年前 , 8F
https://reurl.cc/Rd0ymD 你參考一下
09/21 14:29, 8F

09/21 14:31, 4年前 , 9F
如果不放心, 那就先不要簽
09/21 14:31, 9F

09/21 19:32, 4年前 , 10F
先訴抗辯權可以拋棄 不代表這上面寫的權利可以拋棄
09/21 19:32, 10F

09/21 19:33, 4年前 , 11F
這種約款就是哄騙員工用的 先訴抗辯權是保證契約的東西
09/21 19:33, 11F

09/26 10:41, 4年前 , 12F
勞工離職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6條之規
09/26 10:41, 12F

09/26 10:41, 4年前 , 13F
定,不受主管簽核與否限制。
09/26 10:41, 13F
文章代碼(AID): #1TX8B3L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