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賣房一般約撕毀塗毀效力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啦啦~啦)時間4年前 (2019/09/14 06: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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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一般約的時候是約外面談 屋主簽完所有的簽名欄位後 剩下土地資訊還沒寫完 仲介說要帶回去補再給合約 屋主這邊堅持填完現場拿 但是還在填的過程話不投機,身邊親友把合約書塗毀撕毀 房仲說即使如此還是有法律效力的 問了另一個已經委託的房仲,說是無效的,不要理他 網路上問到一個房仲也是說無效,說不用撕掉,塗過就沒用了 但是親戚說他問他家附近的房仲,該房仲說是有效力的,可以說小孩亂塗鴉和不小心撕掉 ?? 於是上網查,也有人說塗改不代表沒有效力... 想請問不動產一般約的合約書有塗毀(塗掉其中一欄名字)還有撕毀(還沒有分正副本, 因為正在寫土地資訊)真的還有法律效力嗎? 再者若真的有,房仲直接簽約,沒有調謄本也沒有物件調查也沒有拍照 這樣合約也有效嗎? 我知道他只要有屋主ID就可以調資料了 是說一般約不太用擔心什麼,但還是想了解其法律效力 已經跟親戚說不用擔心,但是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還是想了解是不是被嚇唬的 是說簽保單的時候有塗改都要蓋章,何況塗毀名字又撕破的 怎麼委託買賣合約好像很隨興... 在簽約的時候房仲也有自己把他加註的字塗掉重寫其他文字 這樣加註塗掉也是沒關係的嗎? 都不用蓋章簽名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0.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8414748.A.B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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