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這樣有觸犯刑法358條嗎

看板LAW作者 (Sam)時間4年前 (2019/06/27 14:18), 4年前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已移到PttLifeLaw版,請版主幫忙刪文,感謝**** 去年我跟某人租用軟體一個月(先付款), 他遠端進來在我電腦設定帳號密碼後, 之後只要軟體開了就會自動登入, 於是我設定讓電腦每天開機就自動啟動軟體, 沒注意租用期限已過, 多開了一個月後, 才把開機啟動刪除, 之後就沒再使用過該軟體 但對方現在打電話來, 說我沒照當初約定一個月超過後仍繼續使用, 要求我付後續的費用(租期算到今天), 不付的話會告我觸犯刑法358條無故使用他的帳號密碼登入軟體, 想請教: 1. 我的行為真的觸法刑法358條了嗎? 2. 我使用超出一個月的部份, 需要付嗎? 3. 當初帳號期限到了他也沒主動通知, 且帳號也沒設定使用期限, 我可以主張是他的疏忽, 他應該自行吸收沒收到租金的損失嗎? 請幫幫忙,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9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1616315.A.446.html

06/27 14:36, 4年前 , 1F
1.不一定成立,依文中描述沒有故意。
06/27 14:36, 1F

06/27 14:37, 4年前 , 2F
2.不當得利,而且是你忘記取消開機自動開啟軟體的功能。
06/27 14:37, 2F

06/27 14:49, 4年前 , 3F
但通常軟體都會有使用期限,他沒做限制又沒通知,隔了那麼久
06/27 14:49, 3F

06/27 14:50, 4年前 , 4F
才來秋後算帳,這樣法理上他站得住腳?
06/27 14:50, 4F

06/27 14:53, 4年前 , 5F
3.你可以主張民217給法院判
06/27 14:53, 5F

06/27 14:53, 4年前 , 6F
4.本板已經不能討論切身法律問題 你會被刪文
06/27 14:53, 6F

06/27 14:54, 4年前 , 7F
了解 感謝你
06/27 14:54, 7F
※ 編輯: sam319 (220.134.195.1 臺灣), 06/27/2019 15:23:11
文章代碼(AID): #1T55-xH6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