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刑事附帶民事的問題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美好時刻)時間5年前 (2019/06/11 11:22), 5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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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去年為了幫朋友購買演唱會門票 在臉書演唱會社團被騙了 四月底收到地方法院的傳票 五月份的調解庭和開始庭我沒去,我在台南,法院在新北 有先寫書信狀給法官,說明原價賠款,不然不接受和解 然後被告收到調解的公文說沒去的就沒錢 公文上又沒有我的名字,說有一條文寫"原告O人其餘請求抛棄" 明明是他答應法官跟我們協調,才互留電話跟姓名 說好要匯錢的,收到公文就翻臉不認帳了 我知道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是想問刑事在新北,我可以提民事在台南嗎? 直接提民事,不用附帶民事,要對方方來台南開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35.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223356.A.58F.html

06/11 11:59, 5年前 , 1F
附民一樣在新北
06/11 11:59, 1F
※ 編輯: empty99 (39.9.235.26 臺灣), 06/11/2019 12: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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