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刑事附帶民事的問題已刪文
大家好~
去年為了幫朋友購買演唱會門票
在臉書演唱會社團被騙了
四月底收到地方法院的傳票
五月份的調解庭和開始庭我沒去,我在台南,法院在新北
有先寫書信狀給法官,說明原價賠款,不然不接受和解
然後被告收到調解的公文說沒去的就沒錢
公文上又沒有我的名字,說有一條文寫"原告O人其餘請求抛棄"
明明是他答應法官跟我們協調,才互留電話跟姓名
說好要匯錢的,收到公文就翻臉不認帳了
我知道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我是想問刑事在新北,我可以提民事在台南嗎?
直接提民事,不用附帶民事,要對方方來台南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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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11:59,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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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mpty99 (39.9.235.26 臺灣), 06/11/2019 12: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