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親人的支付命令處理方式
事情經過---
母親個人與名下公司向錢莊與親友借錢,有開立本票與支票,目前已拒往,
銀行也有通知信用已逾期未繳。
母親已離家超過一個月,手機關機行蹤不明,於3/29向派出所報失蹤。
4/26有母親的掛號信,為法院的支付命令,因不知道如何處理,暫無代收。
問題---
1.請問應該代收支付命令,並看內容了解債權人與金額嗎?
2.需先代為提出異議,將被強制執行的時間延後嗎?
想等找到母親再說,因為不知道她到底跟錢莊本息計算方式為何
3.母親及公司名下無資產,存摺等已被她帶走,登記地為親友名下不動產,
債權人與書記官能進入私宅嗎? 會翻箱倒櫃扣押甚麼文件嗎?
不想照成房東與親友困擾
4.工廠為租賃,廠內多為舊設備與舊五金,也有欠房租,
房東的債權會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嗎?
房東很客氣並無去做支付命令,如果不做了,東西會留給房東。
5.錢莊一直去找父親,影響他工作,請問能引用哪一條法律,請警察處理呢?
6.失蹤已有一陣子,曾聽到她被錢莊押走,派出所說最後手機定位的區域,
找不到人,因為不是刑事案件,只能做一般查訪,但我們擔心她被錢莊押著,
去辦退休、領公司貨款等事情,有甚麼方法讓派出所做更進一步的調查呢?
例如查看公司銀行存摺匯出對象,轉帳方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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