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行人路權疑問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時間6年前 (2019/04/06 01:25),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先說我沒有法律背景 最近也實施新法 車輛(這邊我也有點問題 有包含機車嗎?)進入斑馬線要三公尺內無行人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我過馬路時 我人在斑馬線上 轉彎的機車直接從我面前轉過去 非常非常靠近我 大概50公分以內 這時我就在想 如果我不小心踢他他的車 甚至導致他跌到 我有責任嗎? 相同的 如果我蓄意踢他的車 導致他跌倒 我有責任嗎? 我是不是蓄意要怎麼判定呢? 以上問題想請教各位法律人的意見 謝謝 -- 你在幹麻? 我在鋪梗阿 ○ 更 /■\ ○/ /\ ╴/▔\ □□□□木更木更木更木更木更木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11.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4485156.A.BF6.html

04/06 02:31, 6年前 , 1F
有 / 有 ,是不是蓄意??? 單用"踢"就是蓄意了....
04/06 02:31, 1F

04/06 02:32, 6年前 , 2F
過失致死 vs 殺人 ,殺人,沒有所謂"過失"......
04/06 02:3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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