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賠償在法院上站不站的住腳

看板LAW作者 (Kira)時間6年前 (2019/03/27 11:31), 6年前編輯推噓1(2186)
留言89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教各位車禍賠償金額 簡單陳述事實:骨折,診斷證明書載明,"看護一個月,一年內不宜勞動,一年後開刀取出 鋼板骨釘" 就財損/看護/目前醫療費 皆無爭議 惟日後醫療費/薪資/撫慰金部分與對方及保險公司無法達成共識 日後醫療費:復健,車資,除疤費用,對方保險公司稱如果除疤費用只有醫生開的大概要甚 麼手術多少錢,沒有已付費明細,就不能理賠 薪資:小弟大學剛畢業後即服役,車禍一個月後退伍,先前無工作故無薪資證明,保險公 司稱若無薪資證明,那就一毛都不能賠 慰撫金:和解時保險專員提八萬,小弟預想20~25萬 就保險公司立場來看,無單據他們確實難提報,但金額部分相差甚遠,且應該是無共識, 可能會直接提告 想請問就日後醫療費,因為還需再開刀一次,當然不可能現在雷射,若在法院上,能否先 以醫生開的估價、證明 疤痕1cm/8000$(假設)請求,是會成立的嗎? 薪資部分,雖先前無工作紀錄無薪資證明,但能否以最低薪資請求,畢竟從骨折前有勞動 能力變成無勞動能力,就診斷證明書所載一年內不宜勞動,是會成立的嗎? 慰撫金部分,我是剛畢業、退伍名下無財產的死窮鬼,對方約36歲開名車住豪宅(僅就目 前所知,或許對方也有難處,無偏頗之意...)本身已 健身3年了,有受傷前後身材變化對照,且很愛漂亮.....參加過類似模特選拔,若提出這 些資料佐證,高於法院行情的10~15萬機會大不大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3.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3657488.A.A40.html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1:34:34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1:35:40

03/27 11:36, 6年前 , 1F
無薪資證明,可以求償最低工資.....
03/27 11:36, 1F
請問後續醫療費用部分呢?謝謝

03/27 11:37, 6年前 , 2F
你可以先醫完,兩年內再求償就好
03/27 11:37, 2F
請問是先提告後拖到醫好再求償嗎?想用刑案向對方施加一點壓力,不過提告後會不會一 直被送和解...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2:08:51

03/27 12:27, 6年前 , 3F
保險能不能理賠不關你的事啊
03/27 12:27, 3F

03/27 12:28, 6年前 , 4F
那是對方要煩惱的問題
03/27 12:28, 4F
因為保險公司僅理賠15萬,對方只願再掏十萬,我也不想上法院,但若金額相差太多就不 得不了,想先了解我的請求是否有理,您認為呢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2:39:35

03/27 13:10, 6年前 , 5F
不是以這個為專業的話還有的吵
03/27 13:10, 5F

03/27 13:12, 6年前 , 6F
畢竟1.這不是必要費用,2.你是男的,3.你沒有證據說拿了
03/27 13:12, 6F
1.若是要回復原狀的話,勢必是要雷射除疤吧(? 還是回復原狀僅止於骨頭復原,但就原本無疤之外表就當沒事,要自己吞下去....保險公 司有說若有去雷射除疤單據,是可理賠的,但礙於要一年後才能去做,所以想問看看能否 以公定價事先求償 2.男生也可以很愛漂亮怕留疤吧...

03/27 13:12, 6年前 , 7F
錢一定會去做
03/27 13:12, 7F
3.若有整形美容中心估價、付訂收據呢?

03/27 13:23, 6年前 , 8F
我的疑問是你們肇責都喬好 只剩下錢的部分了?
03/27 13:23, 8F
對方7我3,不爭執

03/27 13:48, 6年前 , 9F
刑如無法逼民,你的如意算盤可能會 全盤皆墨
03/27 13:48, 9F

03/27 13:49, 6年前 , 10F
你的求償總金額,已經明顯高過易科罰金價錢,
03/27 13:49, 10F

03/27 13:49, 6年前 , 11F
對造跟你刑事不會輸太多
03/27 13:49, 11F
對方無傷,我方無刑事責任

03/27 13:50, 6年前 , 12F
頂多自付罰金9萬,剩下的就是保險公司傷腦筋了
03/27 13:50, 12F

03/27 13:51, 6年前 , 13F
況且,現在還不清楚台端的肇責誠度
03/27 13:51, 13F

03/27 13:52, 6年前 , 14F
又不是車小就是被害者.....
03/27 13:52, 14F
肇責他7我3,不爭執 主要是對方不理賠薪資損失以及後續醫療費用,若對簿公堂有理由能成立的話,那沒道理 該這樣被打發掉,所以才想問看看關於後續醫美除疤部分,謝謝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4:00:25

03/27 13:52, 6年前 , 15F
對方已經願意掏十萬,你覺得對方判刑會超過三個月嗎?
03/27 13:52, 15F

03/27 13:53, 6年前 , 16F
或許你可以先拿到自賠十萬,刑事先吃下現金
03/27 13:53, 16F

03/27 13:53, 6年前 , 17F
民事可以晚一點再告(等各項支出均有單據之後)
03/27 13:53, 17F

03/27 13:54, 6年前 , 18F
你有單據,保險沒啥理由不賠,對吧?
03/27 13:54, 18F

03/27 13:54, 6年前 , 19F
因為當事人願意自賠,跟保險公司願意賠多少,可以分離
03/27 13:54, 19F

03/27 13:55, 6年前 , 20F
保險公司負有被保險人應賠的民事全部責任
03/27 13:55, 20F

03/27 13:55, 6年前 , 21F
所以被保險人的民事責任,可以完全轉嫁給保險公司買單
03/27 13:55, 21F

03/27 13:56, 6年前 , 22F
我想,你跟對方說清楚講明白,他大概很樂意配合演出
03/27 13:56, 22F

03/27 13:56, 6年前 , 23F
刑事半年內處理好,民事兩年內處理好
03/27 13:56, 23F

03/27 13:57, 6年前 , 24F
先處理刑事和解,再處理民事和解
03/27 13:57, 24F

03/27 13:57, 6年前 , 25F
對方若怕你出爾反爾,很簡單,你刑事可以配合演出
03/27 13:57, 25F

03/27 13:58, 6年前 , 26F
先提告刑事,拿當事人的自賠後,撤告,這樣刑事兩清
03/27 13:58, 26F

03/27 13:58, 6年前 , 27F
剩下就是告民事的了
03/27 13:58, 27F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4:03:29

03/27 14:03, 6年前 , 28F
我是說,對方的刑事責任,可以拿對方的自負擔賠償
03/27 14:03, 28F

03/27 14:03, 6年前 , 29F
你跟他之間的民事,則另外透過民事訴訟處理
03/27 14:03, 29F

03/27 14:04, 6年前 , 30F
你現在無法對於"未知的醫療支出"求償,保險也付不了
03/27 14:04, 30F
還有 23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03/27 16:40, 6年前 , 54F
你自己也要care 到這一塊,畢竟之後對方保險也會針對這
03/27 16:40, 54F

03/27 16:40, 6年前 , 55F
部分行代位求償(你要負對方車輛的 3 這一塊)
03/27 16:40, 55F
了解,所以刑事先調解且註明上述事項後,影響到的民事部分僅裁判費嗎? 對方車損三成金額頗低~感謝提醒 請問後續醫療費部分,是否有理呢?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7/2019 19:13:22

03/27 23:33, 6年前 , 56F
對方刑事沒必要跟你和解,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有過
03/27 23:33, 56F

03/27 23:33, 6年前 , 57F
失且造成對方傷害,在判決前沒和解,法院一定會判刑,
03/27 23:33, 57F

03/27 23:33, 6年前 , 58F
最多三個月且得易科罰金。一般如果保戶被判刑了,保險
03/27 23:33, 58F

03/27 23:33, 6年前 , 59F
公司的理賠員就跟你來硬的了,一定陪你打民事,你只
03/27 23:33, 59F

03/27 23:33, 6年前 , 60F
能要求民事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而且你要舉證你的損
03/27 23:33, 60F

03/27 23:33, 6年前 , 61F
失,曠日廢時,你不一定比較有利 ,別為難理賠員了,
03/27 23:33, 61F

03/27 23:33, 6年前 , 62F
男人身上要有帶著故事的傷才是真男人。祝好運。
03/27 23:33, 62F
帶著故事的傷 和 帶著事故的傷 我想差蠻多的 何況為何男人身上要有傷才是真男人

03/28 00:28, 6年前 , 63F
樓上,上面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保險只負責喬民事這一塊
03/28 00:28, 63F

03/28 00:28, 6年前 , 64F
要怎樣跟當事人喬刑事,那是兩造自己喬
03/28 00:28, 64F

03/28 11:53, 6年前 , 65F
樓上,子像是您先提刑事和解的耶!
03/28 11:53, 65F

03/28 14:14, 6年前 , 66F
樓上,因為本案 對造也願意拿出部分金錢來賠償
03/28 14:14, 66F

03/28 14:14, 6年前 , 67F
那保險公司本來就"沒有義務"處理當事人之間的刑事糾紛
03/28 14:14, 67F

03/28 14:15, 6年前 , 68F
為了讓雙方(不含保險公司),能夠就刑事部分有所取捨
03/28 14:15, 68F

03/28 14:15, 6年前 , 69F
雙方僅單獨針對刑事責任,以協議方式來談妥,自不及於民事
03/28 14:15, 69F

03/28 14:16, 6年前 , 70F
民事部分,由於當事人本身尚有相關醫療療程未完成
03/28 14:16, 70F

03/28 14:17, 6年前 , 71F
保險公司也無法據以理賠,當然可以在兩年期限內再提起
03/28 14:17, 71F

03/28 14:17, 6年前 , 72F
可是刑事部分則有其時間壓力存在,再加上倘以刑事相逼
03/28 14:17, 72F

03/28 14:18, 6年前 , 73F
最糟情況就是對造被判刑,然後易科罰金,同時民事依然
03/28 14:18, 73F

03/28 14:18, 6年前 , 74F
得透過附加訴訟完成,但此時 "所有療程也尚未結束"
03/28 14:18, 74F

03/28 14:18, 6年前 , 75F
你在半年內告的民事,跟你一年半後,握有相關收據的民事
03/28 14:18, 75F

03/28 14:19, 6年前 , 76F
所能得到的賠償,自有不同
03/28 14:19, 76F

03/28 14:33, 6年前 , 77F
當然,你要說有沒有風險? 也不無可能,因為保險公司既然沒
03/28 14:33, 77F

03/28 14:33, 6年前 , 78F
有客戶被刑逼民的壓力,或許拿捏會比較嚴
03/28 14:33, 78F

03/28 14:34, 6年前 , 79F
但就像現在一樣,你沒醫療收據一樣也不會給,對吧??
03/28 14:34, 79F

03/28 14:34, 6年前 , 80F
除非你現在接受15萬,然後再從對方身上拿到十萬
03/28 14:34, 80F

03/28 14:35, 6年前 , 81F
不然你上法院,刑事判給國家罰,民事拿不到25萬,輸? 贏?
03/28 14:35, 81F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8/2019 17:04:27 目前現有單據 醫療70K 看護36K 財損30K 若以最低薪資23100計算*12 慰撫金10萬,肇 責7成,至少也有35萬,況且這還是尚未算入後續醫療費的金額,保險公司不理賠薪資, 所以才會想上法院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8/2019 17:09:01

03/29 00:23, 6年前 , 82F
單從你這樣的列表,我是你我會選擇民刑分離處理,就這樣子
03/29 00:23, 82F

03/29 00:24, 6年前 , 83F
你的勞動力減損,若對方保險連最低價都想偷雞,那...
03/29 00:24, 83F

03/29 00:24, 6年前 , 84F
15W 也差不多純粹實質損前三項而已
03/29 00:24, 84F

03/29 00:25, 6年前 , 85F
民事透過法律去拿吧,雖然單提民事要繳裁判費
03/29 00:25, 85F

03/29 00:26, 6年前 , 86F
記得,算薪資還要順道算入勞健保勞退這些.....
03/29 00:26, 86F
主要是因為對方說我沒薪資證明也沒扣繳憑證,確實我尚未工作,但在法律上應該還是得 請求最低薪資的吧? 若至少能請求最低薪資的話應該就是上法院了,畢竟對方保險理賠 真的太少.... ※ 編輯: kira1003 (101.13.83.51), 03/29/2019 02:11:38

03/29 09:32, 6年前 , 87F
勞動力...現在就是有勞動力,算基本工資並無不合
03/29 09:32, 87F

03/29 09:33, 6年前 , 88F
所以就自己算一算,7成那些算一算還是超過,就用告的吧
03/29 09:33, 88F

03/30 03:43, 6年前 , 89F
20~25也太多了,給法官判也沒這麼多
03/30 03:43, 89F
文章代碼(AID): #1SckwGf0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