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處瑕疵想提前解約問題

看板LAW作者 (我要吃飽飽!)時間5年前 (2019/03/08 16:58),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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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於去年11月透過房仲和房東租賃了這間頂加套房, 剛入住後發現擺放居家用品及晾衣服的室內空間,天花板會漏水,當下馬上和房仲反應( 簽約時對方表明有問題找房仲),打開天花板後發現本身有導管及水盆再接漏水,懷疑房 仲知道漏水故意隱瞞,但當下房仲不斷拖延,不是多天沒回訊息就是藉口師傅不在...等 。 後來連廚房瓦斯爐上放天花板也開始漏水,經過不斷催促甚至吵架後,在1月初才終於有 師傅來處理。 沒想到修好後過一陣子下雨,天花板處還是滴水,因此再聯繫師傅來修理,修完再過一陣 子廚房又開始漏水...前前後後修了三次,一直到最近幾天台北不斷下大雨後,目前我家的 狀況是這樣... https://i.imgur.com/Dm8SlT2.jpg
https://i.imgur.com/vMpX4ES.jpg
https://i.imgur.com/aDv0lpK.jpg
長達五個月的時間幾乎只要雨下大一點就會漏水 也因為這些事情和房東房仲鬧得很不開心 到這次真的忍無可忍,昨天用很理性的方式告知漏水狀況實在太困擾,我們想要提前解約 ,結果房仲說:單方提前解約依照租賃法需扣一個月押金。 與房仲溝通狀況大概如下: https://i.imgur.com/77OoDev.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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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5lfF7Ph.jpg
https://i.imgur.com/atHOfZC.jpg
後來打給房東,房東也是批評我們只會講法律,然後叫我們有事找房仲,我說那這樣我只 好去區公所聲請調解,房東丟下一句 你去吧。就掛電話了 現在一樣要我們自己聯絡修繕師傅下週時間來修理 但每次都必須要請假把事情排開在家等待維修,已經太多次,加上也不確定能否修好,當 初因為房子空間大可以放東西晾衣服加上有廚房,才願意用這樣的租金租房,但搬進來後 這五個月只要下雨,這兩項功能都無法使用...我們實在是已經住不下去...... 問題: 目前已經去區公所聲請調解 就看哪一天要過去了 還是想再確認這事件在法律上,我們是可以站得住腳的嗎? 以及如果調解失敗,想進入到訴訟程序 各位前輩們的建議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229.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2035495.A.A0D.html

03/09 10:39, 5年前 , 1F
順便去國稅局檢舉逃漏稅,我以前這樣檢舉我房東超爽Der, 還
03/09 10:39, 1F

03/09 10:39, 5年前 , 2F
有頂加是違建吧,不管有沒有超過民國84年,先跟建管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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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0:39, 5年前 , 3F
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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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2:51, 5年前 , 4F
站的住
03/09 12:5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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