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遷讓房屋強執,司事官履勘後要求陳報?

看板LAW作者 (想飛)時間5年前 (2019/01/20 22:0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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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的房子出租後,房客一直藉口不繳房租, 告了一年多後,終於走到聲請強制執行, 司事官和書記官來履勘後,發現債務人沒有全部清空, 還留下幾張桌椅,和一臺已拆下但未搬走的冷氣主機。 書記官記明筆錄後要求我簽名,吩咐我陳報遺留物, 並說過年後才會真正來執行遷讓。 對於陳報遺留物這部分,我感到很困惑, 書記官不是已經記明筆錄了嗎? 為何還要我陳報,如果我陳報的清單 和她記明的筆錄不同,怎麼辦?朋友說我可能聽錯了。 請問各位達人,關於遷讓房屋的強制執行, 司事官第一次履勘後,屋內仍有債務人遺留物, 債權人要作什麼陳報動作嗎? 懇請踢教,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83.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7993345.A.D0C.html

01/20 23:52, 5年前 , 1F
把現場情況拍照印出來,打張陳報狀,將現場照片送院供參
01/20 23:52, 1F

01/21 22:32, 5年前 , 2F
列出遺留物明細 連同照片具狀陳報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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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14, 5年前 , 3F
謝謝兩位!! 就綜合起來, 列明細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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