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已判定本票不存在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4/18 04:39),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之前朋友有本票的問題有去開民事庭,但最後已經確定本票不存在(法官已判 ),現在他要拿回先前繳的利息(保證金?)律師說要拿回那筆錢還要再付五六萬塊給律 師去處理,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朋友以為確定本票不存在後錢就會自動退回來.......沒 想到還要花一筆費用請律師去拿回來,所以他跟我說叫我來問看看,懇請各位解答了,手 機排版可能有點亂,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80.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3997578.A.E7B.html

04/18 04:59, , 1F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顧名思義,只有確認權利不存在
04/18 04:59, 1F

04/18 04:59, , 2F
確認權利不存在之後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那又是另一個
04/18 04:59, 2F

04/18 04:59, , 3F
案件了
04/18 04:59, 3F

04/18 05:16, , 4F
所以要拿回來錢又算是另一個案件了嗎?所以才會收到五六萬
04/18 05:16, 4F

04/18 05:18, , 5F
那律師有說假如幫我朋友寫訴狀只要兩萬塊左右,但是流程要
04/18 05:18, 5F

04/18 05:18, , 6F
他自己去跑,想請問一下,這個請求返還流程會很複雜嗎?自
04/18 05:18, 6F

04/18 05:18, , 7F
己有能力處理?
04/18 05:18, 7F

04/18 05:26, , 8F
他如果當初不繳這個利息錢,會影響到案件的判決嗎?因為他
04/18 05:26, 8F

04/18 05:26, , 9F
說那本票根本不是他的,他100%保證沒簽過這本票,以前也沒
04/18 05:26, 9F

04/18 05:26, , 10F
有借貸過錢
04/18 05:26, 10F
文章代碼(AID): #1QrbkAvx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