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駛騎樓被兩名酒醉人士騷擾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3/16 21:47),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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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民大家好,小妹有一法律知識請教。 昨天早上7:00騎腳踏車於騎樓行經某KTV門口, 因前方有兩位行人往去方直行, 所以響了一下腳踏車鈴鐺,但此時發現是兩位喝酒醉的少年, 將我的腳踏車攔下,並發出音調調戲, 前後大約5~10秒鐘的時間, 當下因驚嚇過度,趕緊起步從兩人之間加速離開, 並大喊救命,引起非常多的路人注意, 並同時聽到那兩位說”她生氣了!”, 因此路段是每天必經之路,且事後造成小妹很大的陰影, 所以當天晚上重回現場報案並調閱監視器&備案。 在昨天晚上睡覺的時候也做了一模一樣場景的夢, 並從睡夢中驚醒,造成精神上極度的恐慌與不安。 當下警方是說憑監視很難找到當事人,所以要告的機會有限, 且警察提供刑法第302條、第304條給我參考, 並說明因事發過程僅有幾秒鐘,且對方並沒有阻擋妳的去路, 僅有將妳攔下,妳要離開還是可以自行離開。 所以想問這樣就不構成強制罪嗎?行駛中被攔下不算嗎? 另外想請問,過程中音調調戲,造成本人的不舒服, 雖然沒有肢體的接觸,但讓我感到極度不安且有被侵犯的意圖, 現在睡覺只要一閉上眼睛,昨天的驚悚畫面就會浮現在腦海中, 請問這樣此性騷罪名成立嗎? 以上再請各位解答,謝謝。 PS.警察事後有告知騎樓是不能騎腳踏車的,騎樓騎腳踏車是會罰錢的,所以以後不會 再騎腳踏車在騎樓上了,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6.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1208021.A.CEE.html ※ 編輯: sandy77373 (150.116.216.104), 03/16/2018 2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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