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妨礙名譽共犯刑事追溯期問題…

看板LAW作者 (兵帥)時間6年前 (2018/03/05 01:24), 6年前編輯推噓1(213)
留言6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題: A去年6月涉嫌妨礙名譽影響當事者甲,導致目前及未來工作受阻… 而甲也在去年底刑事六個月內提告… 但今年3月初開地檢署偵查庭時,A告知檢察官其非主謀,B和C才是主謀,其也是被利用不 知情,是冤枉的…明顯A是想脫罪之詞~ 由於甲只提告A,在偵查庭上才知道B和C為共犯,這時距妨礙名譽事發近10個月,超過刑 事追訴期6個月~ 請問檢察官在決定是否起訴A前,會不會依A供詞主動偵辦B和C為共犯?還是甲必須寫刑事 聲 請補充理由狀請檢察官將共犯一併偵辦? 因有人告知起訴前,才知共犯是誰,可一併列入被告,不受刑事6個月的追訴期… 但又有人說已超過刑事追訴期6個月,無法一併提告B和C… 不知實際情形為何?可將A供出的B和C寫刑事聲請補充理由狀一併列入被告嗎?還是已無 法提告?或是檢察官會主動將共犯一併偵查列為被告? 請達人指教囉…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3.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0184271.A.4F3.html ※ 編輯: pionghouse (180.217.213.95), 03/05/2018 01:27:11

03/05 01:32, 6年前 , 1F
告訴不可分
03/05 01:32, 1F
請教大大白話意思是? ※ 編輯: pionghouse (1.200.38.144), 03/05/2018 09:28:42

, , 2F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03/05 09:32 感謝C大~ 我找到白話的例子解釋了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802000015KK01798

03/05 10:14, 6年前 , 3F
這是學術討論板 看不懂名詞最少也要有找答案的能力吧
03/05 10:14, 3F

03/05 10:14, 6年前 , 4F
不然你怎麼跟人家(討論) = =
03/05 10:14, 4F

03/05 10:27, 6年前 , 5F
白話,拿錢找律師
03/05 10:27, 5F
※ 編輯: pionghouse (110.50.176.121), 03/05/2018 21:35:54

03/10 18:59, 6年前 , 6F
沒差,告訴只要指明犯罪事實,誰幹的檢察官的事
03/10 18:59, 6F
文章代碼(AID): #1Qd2lFJ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