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與人合夥被踢除
朋友沒ptt帳號請我代為詢問,以下皆以朋友為第一人稱
事實經過:
3年前與朋友合夥事業,投資一百萬佔了25%的股份,
今年在合夥事業賺錢的情況下被其他合夥人開除,
返還股金13萬,我向他們要計算明細,拿不出來,
要查帳,只要我說出的時間他們都不行,但是也不跟我說哪時候可以。
問題:
想請問如果我去把已經提存的13萬領回,我還能向法院提出聲請,
要求合夥事業返還正確股金金額嗎?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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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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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1:00,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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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11:00,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