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律師倫理規範疑問

看板LAW作者 (耶羅窖獸)時間7年前 (2017/06/22 00:07), 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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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有一些律師倫理規範的問題想請教各位 我一位朋友A的案子是這樣的: 對方B看A不順眼, 先動手打人, A出手抵抗, 兩邊都掛彩 後來去了一次調解委員會, A有請C律師去, B沒有, 但B一口咬定A先動手, 然後就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 自然無法和解, 之後B也委任D律師, 互告傷害. 但是對方D律師行為很誇張... 一 B明知A已委任C律師, 竟把A手機號碼給D律師, D就在某週日一大早打給A, 劈頭就說: 你打我的委任人, 犯了某某罪, 是幾年有期徒刑云云, 如果不接受和解的條件, 就準備坐牢吧, A說他當時還在睡, 被吵醒根本就還迷迷糊糊的, 只反問: 你為什麼不打給我律師? D就隨便問一問C律師的電話, 然後繼續講那一套"準備坐牢"的話 這不就是看一般人不懂法律, 才打來恐嚇嗎? 當然, D後來也沒跟C律師聯絡 二 再來是誰先動手的問題. 現在案子到一審, 警方有調到監視器畫面, 很明顯是B先動手, 而且當初D律師也有看過, 但D律師在庭上仍誣指是A先動手, 說A很狡猾, 為了脫罪才說是B先動手, 到後來檢察官和法官都不斷提出質疑了, D才改稱: B有動手, 但沒打到A 先不管案情, 我只覺得這律師很誇張, 請問這幾種情況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嗎? 我查了一下, 好像是下面這幾條: 第十一條 律師不應拘泥於訴訟勝敗而忽略真實之發現 第三十九條 律師就受任事件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時不得故為詆譭、中傷或其他有損相 對人之不當行為。 第四十一條 律師知悉相對人已委任律師者,不應未經對方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相對人聯 繫。 我有順便問A的律師, 雖然律師也是很氣, 但他只說, 這個不會有什麼懲罰的, 不要去追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5.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8061278.A.C5F.html

06/22 00:48, , 1F
你如果真的很好奇就去圖書館翻律師懲戒案例選輯 反正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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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0:49, , 2F
案例你就當看報紙看新聞翻翻 翻完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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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不相信A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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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真的不了解寧願上ptt問,也不相信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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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01:54, , 5F
到底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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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這種硬拗的律師未必是其當事人是好事,因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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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證可能因此會比較偏向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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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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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IfdUn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