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噪音法的漏洞?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6/19 09:52), 7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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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噪音法對於非週期性噪音必須連續取樣"兩分鐘",且取樣時距不超過兩秒 那如果噪音源單次聲響剛好就是不滿兩分鐘(可能一分鐘或幾十秒),且非週期性, 並三不五時產生聲響 (例如10點響一次50秒,10:20響一次1分30秒,10:50響一次30秒........) 而這聲音又足以影響他人 例如夜間十點後已就寢 而聲響超過規定之分貝 這樣不就完全無法規範?法律漏洞? (即無法保障自身權益或者可刻意藉由此漏洞影響他人 例:震樓神器) 倘若噪音為例如因設備老舊而造成所發出,則社會秩序維護法似乎不太適用, 畢竟並非可當場禁止或勸導即可改善的人為噪音 這樣除了民法793條外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 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 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 、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沒有其他非經訴訟的法律保障基本的居住安寧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7.115.4.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7837144.A.B64.html

06/19 10:07, , 1F
你可以選擇不要群居離群索居以躲開必要之惡
06/19 10:07, 1F
※ 編輯: NoR29 (97.115.4.214), 06/19/2017 11:01:32

06/19 14:59, , 2F
ㄏㄏ,當陶淵明囉
06/19 14:59, 2F
文章代碼(AID): #1PHovOja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