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Re: [問題] 鄰居罵我們,告妨礙名譽是兩位都可以告嗎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3/23 18:30), 7年前編輯推噓-9(11013)
留言24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篇寫的很簡略 是因為略過很多細節 而且跟原來刪掉的那篇不是同一件事 勿揣測我要做什麼誤導板友,帶風向 那些對我之後上法院無任何幫助 有人提到上警局就好了 但我轄區這邊的警察是專門搓湯圓打太極 所以自己還是要先知道 這件事主要是 之前鄰居被其他鄰居反應,機車裝一種很大聲的鳴笛器,屁孩在附近騎車亂鳴笛被說很吵 某天 鄰居在家門口跟屁孩說"左鄰右舍很多瘋子" 屁孩就說只有隔壁那家是瘋子,機X耶 所以想問若我和家人都有被罵的情況 兩人都去提告嗎? 也已經要提告,所以目前都在準備資料 且法官認不認證也不是這件事的重點 上法院通常被告也只會否認不敢承認,跟小孬孬一樣 告贏也只是違反法律規定,認定行為有錯罷了 當然一切就是法官自由心證 謝謝,希望各位幫忙回答問題 排版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4.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0265000.A.DCD.html ※ 編輯: papapapa5566 (115.165.206.123), 03/23/2017 19:07:03

03/23 18:57, , 1F
你好煩XD 說隔壁就要別人推斷是你喔,是想被臭臉檢察官
03/23 18:57, 1F

03/23 18:57, , 2F
轟出去嗎
03/23 18:57, 2F

03/23 19:18, , 3F
真的很煩,這麼多爭訟就自己請律師
03/23 19:18, 3F

03/23 19:19, , 4F
管你是不是同一案件,請律師自訴就不會被檢察官打臉
03/23 19:19, 4F
本版的存在,不就是讓不懂法律的人詢問的地方? 如果什麼都請律師,那這版就可以關掉,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留個lxwer商業交易平台的版,你報價我報價,看哪個取得案件比較ok? 民眾也不該多問,反正錢掏出來對了? ※ 編輯: papapapa5566 (114.47.124.202), 03/23/2017 19:54:00

03/23 20:06, , 5F
好啦,你加油,到時候記得貼判決書上來給大家看看
03/23 20:06, 5F

03/23 20:10, , 6F
本版是討論和研究法律的地方,不是給你問無聊雞毛蒜皮的
03/23 20:10, 6F

03/23 20:11, , 7F
事啊,走錯版了嗎,快自刪
03/23 20:11, 7F

03/23 20:12, , 8F
這個案子講白了就是"無聊"兩字,走公訴花納稅人的錢,來
03/23 20:12, 8F

03/23 20:13, , 9F
煩已經被案件壓到垮掉的司法官們,要你自己掏錢去,又開
03/23 20:13, 9F

03/23 20:13, , 10F
始不願了嗎,那就再多想想吧
03/23 20:13, 10F

03/23 20:17, , 11F
不是喔 本來的存在是讓懂法律的討論法學
03/23 20:17, 11F

03/23 20:21, , 12F
良心建議,你是請教,別人沒義務要給你答案和建議
03/23 20:21, 12F

03/23 20:22, , 13F
禮貌點和口氣好一點,可能才會比較多人回覆你的問題。
03/23 20:22, 13F

03/23 20:36, , 14F
我怎麼覺得你會被法院打臉XDDDDDDDDD
03/23 20:36, 14F

03/23 20:59, , 15F
你不去告,要怎麼討論…
03/23 20:59, 15F

03/23 20:59, , 16F
幻想,幻覺,幻聽,非法律問題
03/23 20:59, 16F

03/23 22:07, , 17F
這版存在與否,與你何干?
03/23 22:07, 17F

03/23 22:34, , 18F
我的答案你自己看不懂怪我哩
03/23 22:34, 18F

03/23 22:34, , 19F
然後檢察官不起訴只能在那邊哭哭了
03/23 22:34, 19F

03/24 06:33, , 20F
全台當過被告的 看到這篇說被告是小孬孬 是否能對你提
03/24 06:33, 20F

03/24 06:33, , 21F
出公然侮辱告訴?
03/24 06:33, 21F

03/24 17:53, , 22F
又要多一個高喊司法不公的…
03/24 17:53, 22F

03/27 02:19, , 23F
既然要告 左轉律師版
03/27 02:19, 23F

04/01 22:38, , 24F
要除罪化了,要 請快,雖然我覺得你 不成
04/01 22:38, 24F
文章代碼(AID): #1OqwEet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