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半年後被提告

看板LAW作者 (綠茶義麵)時間7年前 (2017/01/08 16:31), 編輯推噓5(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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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去年5月20號在路口發生車禍 雙方都是機車 我從主幹道 閃黃燈 與對方從支幹道 閃紅燈 的情況下相撞 我的機車沒有強制險 對方未成年無駕照 車禍發生後我只是皮外傷 但對方脾臟破裂開刀切除 初步的肇事責任是對方大於我 後續處理: 事發後都有聯絡對方家長關心情況 後來8月份的時候 藉由派出所轉介 想約對方調解 但對方一直表示很忙沒時間 會再跟我聯絡 因此有向調解委員會取消過一次調解預約 都來都沒聽到對方消息 原以為事情就過了 後來於12月10號左右接到通知要去調解委員會 對方未親自出席 派了黃牛來開價600萬的請求賠償 我當然沒答應 對方直接請調解委員會宣告調解失敗 並透過調解委員會要求提出刑事提告 雖然秘書已經告知當時已經超過刑事訴訟的有效期間 但對方執意提告 中間問了找了法律諮詢 顧問說不用擔心 過了半年就已經過了刑事訴訟 後續只要準備等對方提出民事訴訟 再看如何解決 當時就沒想太多 沒想到昨日就收到派出所的電話 請我去做筆錄 警員通知我說本案子的刑事訴訟法院決定受理 聽到就覺得很傻眼 不是過了有效期限嗎 對方透過警員提出50萬的和解金要求 現在覺得很心煩意亂 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1. 為何超出有效期限法院依然決定受理?那我也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嗎?法院決定受理 後有可能撤回嗎?這個階段需要請律師嗎? 2. 想問一下對方是肇事者 但脾臟破裂 受傷較嚴重 想請問這種案例的和解金一般行情是 多少?我該跟對方和解嗎? 請大大們協助提供專業意見後面該如何處理 小弟感激不盡 (手機排版較亂,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95.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3864317.A.C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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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實超過告訴期間,程序還是會跑,移到地檢署做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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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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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你躲過了,不過還是注意對方有可能提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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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6:40, , 4F
還有台灣人很愛搞"以刑逼民"這招,反正刑事你完全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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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專心準備民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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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鄉鎮市調委會提告是看聲請調解那天(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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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可能在最後期限去聲請這招比最後一天去告好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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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16:57, , 8F
等妳知道一定過期不能也告對方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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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D大,看來刑事過失傷害沒避過,而你卻超過期限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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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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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最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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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問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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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刑事都忘記了,民事會不會之後搞到追溯期也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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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靠,這麼不要臉的對方,缺這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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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就輸了還敢獅子大開口,真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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