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追訴權

看板LAW作者 (黑色鬱金香)時間9年前 (2016/12/19 22:28),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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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一則新聞 甚是不解 新聞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219004871-260402 2002年新北年僅6歲女童在房內熟睡時突感下體疼痛,醒來後發現遭繼父朋友林男用手指 性侵,事後家屬賞林男3巴掌,卻又心軟考量林男還在軍中服役,以10萬元私下和解。事 隔多年,今年女童成年向朋友提及此事,因而曝光,新北院今依加重乘機性交罪判處林男 1年10月,緩刑5年。 判決指出,林男原先在女童繼父家喝酒,利用女童家人對其無防備心,跑到女童房間說要 看女童,更趁女童熟睡時以手指性侵得逞。女童因下體流血,疼痛不已等到林男離開其房 間,才敢告知母親。 女童母親得知後狠甩林男3大巴掌,但因家人說情,又考量林男尚在服兵役,心軟不提告 ,由女童繼祖母和林男親屬簽下和解書,收下10萬元。 女童今年成年和朋友提及此事,因而曝光。審理時林男辯稱,當時醉到沒有印象,分不清 夢和現實。 女童長大後向朋友聊天談及此事,警方獲知後將林男法辦;審理時,林男辯稱,當時真的 很醉,幾乎沒有印象,怎麼進去房間都不知道,但大家當時都說他有對女童性侵,因此認 為自己真的有對女童性侵。 新北院考量女童願意原諒林男,判他1年10月,緩刑5年,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 請教一下 在刑法80條修法前的這件案沒有超過法律追溯期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8.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82157702.A.C55.html

12/19 22:51, , 1F
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
12/19 22:51, 1F

12/19 22:58, , 2F
請問他所犯是刑法哪一條?為何是適用修法前刑法80條第
12/19 22:58, 2F

12/19 22:58, , 3F
一項第一款
12/19 22:58, 3F

12/19 23:13, , 4F
對啊應該是用2款才對啊
12/19 23:13, 4F

12/19 23:15, , 5F
用222或225,本刑都不超過10年啊
12/19 23:15, 5F

12/20 00:48, , 6F
樓上 222或225"最重"本刑都超過10年
12/20 00:48, 6F

12/20 00:48, , 7F
80條1項各款都是在講"最重本刑" 你只講"本刑"似有不同
12/20 00:48, 7F

12/20 00:52, , 8F
本件被告係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
12/20 00:52, 8F

12/20 00:53, , 9F
、刑法第225條第1項
12/20 00:53, 9F

12/20 00:54, , 10F
也就是報導中所謂"加重乘機性交罪"
12/20 00:54, 10F
文章代碼(AID): #1OL-w6n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