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副總職務異動之後續處理
工作上碰到的問題
一位長官於副總職務退休後轉任公司顧問
顧問職務今年6/1離職生效
人資很堅持要於20日內發文告知相關單位
疑問在於
以我理解來說
副總職務算是負責人
顧問也不歸屬業務人員標準
有需要遵守第十五條規定
於20日內通報嗎?
票券商負責人及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390040008800-1040629
麻煩請指點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7.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5905305.A.081.html
→
06/14 20:46, , 1F
06/14 20:46,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