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追討扶養費
前妻拋夫棄子從未盡到為人母為人妻的責任
所以法院判決離婚,且前妻每個月要負擔一半的教育費生活費到小孩20歲
但前妻只付了一個月之後都從未再付
現在想追討但不知道我的算法是否有誤
判決書有寫一期未付同於六期到期
她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都沒再付了
1期沒給視同6期 所以她1月沒給我知道我可以追討1 2 3 4 5 6月6期的錢
但是1 2 3 4 5 月都沒給 我一次也只能追討6個月嗎
還是1月可以追討6個月 2月也可以一次追討6個月
以此類推我可以追討5次6個月,所以一次可以追討30個月的錢
還是是這樣算,1月追討到6月 2月追討到7月 3月追討到8月
以此類推 扣掉重疊的月份,所以5個月沒付只能追討11個月的錢
想請有經驗的人或對法律有相關心得的人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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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4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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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17:48, , 1F
05/16 17:48, 1F
感恩,那請問追討有期限嗎,我想等累積比較多期再追討
查資產聲請強制執行也很麻煩,想累積到一定的數目再執行
※ 編輯: lifeptt (182.234.146.186), 05/16/2016 17:59:05
→ Afun2009: 不要放超過5年,會有爭議。
感恩
→ ixixet: 找個律師寫簡單訴狀吧!他會幫你算妥
生活不是容易的事,能省下的錢就想盡量省下花在小孩身上
※ 編輯: lifeptt (182.234.146.186), 05/17/2016 16: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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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00:15, , 2F
05/19 00:15, 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