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民法時效取得

看板LAW作者 (藍光)時間8年前 (2016/05/16 15:2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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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準備國考。我是完全法律外行人,目前憑藉自修和補習學習。對於以下民法時效取 得相關條文,不是很懂他的意義和應用,補習班也還沒教到。 http://i.imgur.com/V3fGb1u.jpg
請問我以下的理解是否正確: 1.768條:我撿到一個鑽戒,我一戴戴個10年,鑽戒就變我的? 2.768條-1:我誤拿別人的傘但沒發現,一用用個5年,傘就變我的? 那如果是:朋友借我傘,我忘了還,他忘了要,那又算是768條還是768條-1?還是都不是 呢? 3.769條:我發現某人有未登記的空地或空屋,趕緊跑去落地生根long stay,20年後就變 我的? 4.770條:我發現某空地或空屋,以為是沒人的,就去落地生根,安居樂業,10年後就變 我的? 還望好心板友指導糾正啊!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3383223.A.5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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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民法第771條與第9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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