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院判決書 地址問題

看板LAW作者 (Believe in Me)時間8年前 (2016/04/02 01:23),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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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重火災,走了六個人。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523727.A.484.html 新聞寫,縱火犯幾年前與該家庭的一位兒子有爭執,提告對方傷害後,卻獲判無罪, 縱火犯卻循法院文件地址找到對方住址後縱火。雖然縱火犯是原告,死者兒子是被告。 這邊想要請教的是, 朋友近日也提告傷害罪, 如果罪名成立, 被告是不是在收到判決書後就可以知道我朋友家? 被告就可以根據文書地址去循線報私仇? 還是只有原告會知道被告的資料, 被告不會知道原告的資料? 因為這件事情,我朋友會擔心,考慮撤告。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F1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30.142.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9531407.A.C67.html

04/02 07:41, , 1F
地址會有。有顧慮請用郵政信箱
04/02 07:41, 1F

04/02 09:27, , 2F
雙方當事人間本來就可以知道對方資料
04/02 09:27, 2F

04/02 09:33, , 3F
除了知道居住所,也可知道身分證字號
04/02 09:33, 3F

04/02 19:45, , 4F
請問判決書附上雙方地址的目的是什麼?
04/02 19:45, 4F

04/02 19:46, , 5F
感覺沒有好處反而有被是後尋仇報復的機會
04/02 19:46, 5F

04/02 19:52, , 6F
1.法律規定2.如果一方要利用法律程序有足夠資料
04/02 19:52, 6F

04/03 17:12, , 7F
請問第二點,利用什麼法律程序一定要用到住址?
04/03 17:12, 7F

04/03 17:21, , 8F
比如說,民事案件準備程序送達準備書狀
04/03 17:21, 8F

04/03 17:23, , 9F
採行當事人主義的案件,被動造的聯絡方式也是開始時由主
04/03 17:23, 9F

04/03 17:23, , 10F
動造陳報,法院不會自己調查
04/03 17:23, 10F
文章代碼(AID): #1M_gwF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