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生活市集 誠心詢問 相關消費者權益問題 感謝

看板LAW作者 (女王)時間8年前 (2016/03/12 15:22), 8年前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專業的相關前輩你們好, 目前遇到一件消費糾紛,希望能為在下解津。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2016/03/11晚上約八點的時候,朋友在LINE群報好康 一個類似團購網站的【生活市集】 www.buy123.com,tw 有出一個1000元的折價券。 只要消費金額超過1000,就可以折抵1000然後在付剩下餘額。 使用該折價券的時候沒有任何的限制條件說明。 而且購買的商品也已經用信用卡付費,頁面也顯示已付款成功,準備出貨。 (有拍照) http://imgur.com/EBclWC2
結果在今天凌晨查看訂單的時候,已經被該網站自行作了【申退】的動作 照片:http://imgur.com/cGF1bKg
並且還要我主動去填寫退款申請書才能退款。 那時候很多與我一起購買的朋友都一律收到這樣的動作。所有的訂單皆如此。 後來得知好像生活市集的BUG (APP 與網站皆可使用該折價券序號)。 然後我上他們官網看了他們的條款 網頁如下https://www.buy123.com.tw/page/tos 其中有一項 【4 .企業經營者對下單內容, 除於下單後二工作日内附正當理由為拒絕外,為接受下單。但 消費者已付款者,視為契約成立。】 我認為這是他們的疏失,他們應該承擔風險來保障商譽。 如果說他們及時發現錯誤 然後能與該時每位消費者連絡或發出通知甚至網頁公告, 闡述他們的因何疏失及道歉,或式作出一些補償,我都覺得可以接受。 然後他們現在的動作竟然是自行幫消費者申退然後要我們填退貨單才能退款... 我整個理智斷線...他們假日也沒有客服。鐵定是等到星期一才會有消息。 可是我希望能有求知一點基本概念,這樣去跟他們爭論時也比較有立點。 所以我想請問這樣他們平台的疏失難道不用吸收任何責任嘛? 希望有能人幫幫我們解惑與指點迷津,誠摯感恩。 --補充 這是他們的主公司 及旗下所有集團 http://www.kuobrothers.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33.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7767367.A.4A8.html ※ 編輯: malanna (118.160.133.47), 03/12/2016 15:23:31 ※ 編輯: malanna (118.160.133.47), 03/12/2016 15:25:11 ※ 編輯: malanna (118.160.133.47), 03/12/2016 15:27:06

03/12 23:03, , 1F
看一下新聞,感覺像免洗公司,有人開公司
03/12 23:03, 1F

03/12 23:03, , 2F
會開5個同性質的嗎?
03/12 23:03, 2F
文章代碼(AID): #1MuyF7I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