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於1月8號開工
但廠商質權設定書上面設定為1月15日開始(但整份質權設定期間仍超過契約時間)
目前有解套方法嗎?該不會只有解約一條路吧
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18條...情形可以補正者,機關應定期命其補正...
命其補正式指?因為目前就差7天的空窗期,補正是請廠商重新拿一筆履約保證金進來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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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違規 尚未繳交罰單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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