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寓問題,煩請指點

看板LAW作者 (總是被罵!!)時間8年前 (2015/11/28 18:47), 8年前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小弟年初購買一層公寓,買沒幾天樓上屋主私下把公用抽水馬達更換(事後才知道 )。 隔了四個月樓上的屋主才跟我講他換了抽水馬達,要跟我收費,我問他馬達有什麼問題, 他說故障,所以 他請人來換新,然後他說他把換下來的舊馬達搬回他住的家(他本人並無住公寓那,他的 公寓是出 租給別人)。 直到這幾天他換的那個新的公用抽水馬達有問題,產生共振,今天他又傳賴來說要把原本 舊的 馬達再裝回去,叫我 負擔費用,我問他原本的不是說壞的嗎? 他現在有說經過水電測試,是正常的,所以他要裝回去,但是供水是否是正常的要裝好才 知道。 因我人現在人在南部,他現在要處理, 他每次來都是自己來看來維修,也都未告知他要來或找我一同 我跟他說你這樣換我根本不知道你拿什麼馬達來裝,要是你堅持要我不在時更換,請保證 一年內不會再壞,不然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把原本的裝回去,對方回我 “真可笑” 我都快無言了,一樣是屋主,他更換什麼都是換好才告知價錢,我也一再強調公共維修, 一定要先告知我維修項目跟價錢,他怎樣都不理我。 我想請問像他這樣公物當自己的東西想換就換,是否有法律問題。 把公用馬達帶回家是否有侵佔問題。 另請問他的房子租給mod當機房,每天都有機器運轉的共振,我測約30db可否有辦法處理 。 12/30更新。 經詢問專業水電他說這次損壞,應該是樓上前幾天自行更換水塔水位器沒調整好,造成馬 達空轉出現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200.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8707650.A.A70.html ※ 編輯: XUP6229 (36.232.200.133), 11/28/2015 18:57:15 ※ 編輯: XUP6229 (1.170.29.50), 11/28/2015 20:22:35

11/28 23:15, , 1F
告他
11/28 23:15, 1F

11/29 01:02, , 2F
以這樣可以告?
11/29 01:02, 2F

11/30 11:24, , 3F
維修共有物不用你同意喔,樓上屋主可逕自為之
11/30 11:24, 3F

11/30 11:30, , 4F
而且費用也要按自己所有權比例分擔
11/30 11:30, 4F

11/30 11:35, , 5F
如果他低消高報 就看有沒有不當得利 權利濫用
11/30 11:35, 5F

11/30 11:36, , 6F
不小心按到兩次推了...0_0...
11/30 11:36, 6F

11/30 16:26, , 7F
所以他這樣換了再換是可以的?
11/30 16:26, 7F
※ 編輯: XUP6229 (223.140.82.150), 11/30/2015 16:32:30

11/30 17:56, , 8F
報修要有正當基礎 沒壞卻報修 用常識想也知道不行
11/30 17:56, 8F

11/30 17:57, , 9F
要不然他也甭去工作了 缺錢就跟您填個報修單得了
11/30 17:57, 9F

11/30 17:58, , 10F
換個角度想 這樣合法的話 您照樣對他報修不就結了?
11/30 17:58, 10F

11/30 19:09, , 11F
也是,只是他當初換的理由是壞了
11/30 19:09, 11F

11/30 19:10, , 12F
現在又說它是好的,整個很整人
11/30 19:10,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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