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貪污治罪條例..

看板LAW作者 (一陣風~)時間10年前 (2015/07/21 20:32),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媽媽是一般民眾.目前有承接地方上老人社區發展協會的理事長(非財團法人). 最近有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上面著被告我媽媽(貪污治罪條例) 請問一下..我媽媽非公務人員的身份.只是一般民眾能夠用這條法律去偵辦? 另外.像這種情況.我們能夠對於檢舉人提出誣告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99.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7481934.A.1FF.html

07/21 20:45, , 1F
條例第三、第十一條
07/21 20:45, 1F

07/21 20:45, , 2F
有政府補助款嗎?
07/21 20:45, 2F

07/21 20:49, , 3F
有..有在跟鄉公所與屏東縣政府申請經費
07/21 20:49, 3F

07/21 21:15, , 4F
那就可能是問題點
07/21 21:15, 4F

07/21 22:44, , 5F
後續誣告的部分呢?可以麻煩解答一下嗎?.謝謝
07/21 22:44, 5F

07/21 22:59, , 6F
如果檢舉之內容與事實有相悖之處有可能
07/21 22:59, 6F

07/22 08:42, , 7F
誣告很難成立..須明知該告發不是事實~卻仍向檢警機關
07/22 08:42, 7F

07/22 08:42, , 8F
為之才算~有合理懷疑的告發並不會成立誣告
07/22 08:42, 8F

07/22 19:56, , 9F
好的..謝謝
07/22 19:56, 9F
文章代碼(AID): #1LhZlE7_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