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更改契約之舉證責任

看板LAW作者 (Carl)時間9年前 (2015/06/24 14:08),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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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有一法律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前輩們, 由於日前與修車廠達成修車協議有雙方合意之報價單為證, 然而待業者宣稱將車輛修復後,卻蹦出了一張新的報價單, 不僅部分當初協議的項目未修繕,還額外增加了新的項目 現在鬧上法院,對方一口咬定新的報價單是經過雙方溝通後更改的 想詢問各位的問題時,在法律上這樣擅自更改契約的情況, 是哪一方要負舉證責任呢? 是否有過類似的判例? 懇請各位解答了!!萬分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6.45.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5126087.A.76E.html

06/24 15:23, , 1F
既然對方主張是經過溝通後更改,當然是對方負舉證責任
06/24 15:23, 1F

06/24 16:37, , 2F
沒有你的簽名,對方舉證,有你的簽名你只要否認是你
06/24 16:37, 2F

06/24 16:37, , 3F
簽的,對方也要先舉證是你簽的
06/24 16:37, 3F

06/24 16:56, , 4F
主張有利於己的原則上負舉證責任
06/24 16:56, 4F

06/24 17:32, , 5F
我猜兩份報價單都沒有簽名
06/24 17:32, 5F

06/24 18:04, , 6F
謝謝各位解答,兩張都沒有簽名沒錯
06/24 18:04,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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