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隔代繼承疑問

看板LAW作者 (dapy)時間9年前 (2015/03/29 02:46), 9年前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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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這些事情煩惱很久, 所以想麻煩板上的各位專業人士們可以提供給我一些意見。 首先,先說明一下家裡的狀況。 我爺爺總共有四個兒女, 生前財產是一間不動產(仍有貸款)。 在去世前,有留下遺囑說全部的財產給我(地方法院證明) 辦完過戶之後,目前房屋是在我名下,但房貸還沒完成手續。 但因為雙方的不信任,導致現在有一些後續的糾紛, 四位兒女覺得當初他們對於這間房子的貢獻也很多, 所以要我把這棟房子應該還給他們。 我知道民法上有特留份這個法條,我的權利只有全部的二分之一, 但因為考量到一些親情的部分,以後可能還要見面等等, 覺得到法院打民事訴訟有點難堪又費時。 所以現在他們給我的條件是, 房子全部過戶到四人其中一人的名下,房貸就給那個人背。 然後在用以下兩種方式二擇一 1.他們說有用「設定」的方式, 將 (房屋價值 - 貸款)的二分之一 的金額下去「設定」給我。 我大致上有查過一下,除了設定之外,好像還需要有「債權證明」才能確保我的權利 但我並不是很清楚「設定」的詳細內容,想請較在這方面的解釋。 2.私下找代書或是律師寫合約,說明這間房子以後不會拍賣, 然後我仍然擁有二分之一的權利。 想請問一下,如果依照以上兩種方法其中一種去做的話, 我會不會有哪些地方會吃虧,或者是衍生出其他問題呢?(ex.其他稅收或債務等等) 或者是否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另外,他們一直說叫我把證件給他們,他們去找代書辦, 雖然是自己的親戚,但心中難免會有一些疙瘩, 想請問一下,如果直接把證件交付給他們委託的代書是不是不太妥當? 如果自己來辦以上這些事情是否會很費時呢? 因為自己現在還在北部唸書,沒辦法常常回來南部。 我只是希望兩邊可以互相和解,不需要再為此事麻煩, 但是因為我身旁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顧問可以詢問, 想在這邊先問問看各位前輩的意見,謝謝耐心看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3.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7568382.A.6D9.html ※ 編輯: dapy4372 (140.112.73.74), 03/29/2015 02:48:22 ※ 編輯: dapy4372 (140.112.73.74), 03/29/2015 0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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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沒必要和解,是你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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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預算先去找法扶律師吧 他們給你的條件很怪 1.你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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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到他們特留分了若只過給1個人等於是你贈與或買賣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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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其中一人 其他3人是否還是可以來訴請繼承回復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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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定給你 若你沒有實際借款給他們 以後他們還是可以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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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不存在 2.沒有甚麼契約可以約定不被拍賣的 請求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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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利在銀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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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起來先把第一個侵害特留分的問題搞定 若你也沒想要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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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話 看他們要不要把你的部分1/2買走 你拿錢 以後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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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跟他們吵房子以後的處理問題 EX:賣掉.租人家.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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