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本票被駁回要求付款提示(附公文)

看板LAW作者 (巨乳牛與小襪子)時間9年前 (2015/03/19 18:2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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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我最近送了一張無到期日的本票去裁定, 已經做了很多功課 結果還是被法院退貨....囧rz 想請問有經驗的版友...到底該怎麼出示"提示證明"才不會被退貨呢..非常感謝... 裁定函的兩條重點內容如下: http://ppt.cc/ayEa http://ppt.cc/Gk8a 重點是債務人就避不見面,要怎麼達到法院提出的 1."向付款人提出1;33m「票據原本」請求付款之謂。" 2.聲請人顯示尚未將本件本票向相對人為付款提示... (所以即便我補去電話錄音也沒辦法膩..因為聽音還是不見票阿...囧) p.s原本想省錢再補個存證信函給對方順便抗告的 似乎是不行... 真的刁起來存證信函也不是"票據原本"阿.... 另外網路上有找到一段話似乎也不是正確的: [惟何時提示須有證據,若提不出證據(譬如存證信函),則自本票裁定 送達債務人時起算。]<======我找不到哪條法律有這麼說...只有被駁回是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68.1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6760652.A.B23.html

03/20 23:47, , 1F
持有關資料問律師。
03/20 23:47, 1F

03/22 10:49, , 2F
其實 已經去諮詢過 只是想大家有沒有實務經驗比較準..
03/22 10:49, 2F
文章代碼(AID): #1L2gFCiZ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