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本票時效問題

看板LAW作者 (武士一陸)時間9年前 (2015/02/25 06:04),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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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債務問題對方有簽本票 關於本票裁定的時效 一張票是101年的2月16日,另一張是101年的9月2日 請問目前這樣2張能做裁定嗎?感謝 另外關於裁定內容要書寫內容是否有人能協助請站內信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77.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4815441.A.F5B.html

02/25 07:58, , 1F
....到期日?
02/25 07:58, 1F

02/25 07:59, , 2F
原則上可以。格式司法院有書狀範例
02/25 07:59, 2F

02/25 11:24, , 3F
本票裁定應該是形式審查而已
02/25 11:24, 3F

02/25 11:31, , 4F
日期是到期日還是發票日?
02/25 11:31, 4F

02/25 15:25, , 5F
可以 但如果沒有發票日就是張無效票 無到期日視為見票給
02/25 15:25, 5F

02/25 21:40, , 6F
不一定,至少一張可以而已。
02/25 21:40, 6F

02/26 13:35, , 7F
今天是20150226^^
02/26 13:35, 7F
文章代碼(AID): #1KxFLHzR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