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扁案之研究

看板LAW作者 (靜香)時間9年前 (2014/12/02 01:2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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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KVAKEqS ] 作者: grace0928 (靜香)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扁案之研究 時間: Tue Dec 2 01:27:40 2014 扁案之研究 。 我先講我已經決定追隨柯文哲市長的腳步,落實藍綠和解、不會再罵綠軍是無知百姓了 。 我先講我對扁案沒啥研究,為什麼呢??? 因為我覺得要看那麼多判決書真的太累了= =。 但是呢,我有稍微google一下,扁案最先一開始是 : 2008/8/14,洪秀柱舉行記者會,他說收到瑞士聯邦檢察署的來信,扁家媳婦黃睿靚在瑞 士有四個帳戶疑似洗錢已經被凍結,希望臺灣給予司法協助 2008/8/14當天下午,陳水扁自己說 :「我作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我從1996年開始選舉經 費的結餘款沒有誠實申報,而是匯到了海外帳戶」 2010/7/15,美國政府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他們認為扁家在美國買的兩棟房子是賄款 2014/8/6,特偵組稱洗錢案查無實據簽結 。 首先第一點、扁家是不是在海外有很多錢???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連陳水扁自己都說了:「我作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我從1996年開始選 舉經費的結餘款沒有誠實申報,而是匯到了海外帳戶」 第二點、阿扁都說那是政治獻金,請問政治獻金跟賄賂的定義差在哪??? 該不會「我說是政治獻金就是政治獻金」了吧,我舉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的例子來說吧,她 被發現茶葉罐裡面藏有兩萬美金,可是無法證明那兩萬美金是廠商的賄款,所以一、二審 都判無罪,最後三審有罪,原因好像是「有不明財產來源,敗壞官箴」 扁案跟郭瑤琪應該是非常像的,首先就是「他們都拿了很多錢」,只是沒辦法證明這個錢 是「廠商用來行賄」而已 。 由於阿扁的弊案實在是太多太複雜了,有人可以給一下研究方向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82.1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17454862.A.D1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race0928 (118.168.182.150), 12/02/2014 01:27:47

12/02 22:50, , 1F
每個版顏色不同,你問到的不會一樣。查wiki比較快
12/02 22:50, 1F

12/05 06:29, , 2F
刑事訴訟法全念完
12/05 06:29, 2F
文章代碼(AID): #1KVAKKu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