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版的板友大家好:
以下是我最近在合購遇到的問題。。。
雖然說真的是小錢,但是這真的不是我該負擔的。
只是希望,每個人都能承擔自己的責任。
我已給該位團員到週二的時間,請她與我聯繫。
若屆時尚無任何回應,我想請教大家,
以下事例是否可以造成刑事上的「侵佔罪」?
謝謝大家指教。
※ [本文轉錄自 Chat82gether 看板 #1KUVZ4qS ]
作者: sxk2135 (米秋米秋)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討論] 團員不補運費&毫無聯絡意願 該怎麼辦?
時間: Sun Nov 30 00:48:02 2014
洽特版的各位,大家好:
如題:
這是我在十月開的懶人鞋團遇到的問題。
前情提要:
因為成團資料龐大,團員有部分購買清單填錯,
掌櫃發錯貨,集貨匡我
(先說是分好、缺袋子、然後說太難分、換集貨(運費我還自己貼)、再度分貨)
而我11/14-23是早在八月就確定不在台灣,
所以在出門之前,剛好接到代買通知說,
第一批的鞋子OK了,要我匯運費。
但其中有四千多元的是因為「超重」而多出來的運費
(多一公斤多18r,匯率漲至5,所以等於每超重一公斤,就要補90)。
(當初合購文有說清楚,最後重量以集貨為主,多退少補)
當時已經是11/11號,因為當時「不想再讓團員多等」的心態,
我就先自己全額墊錢,並請團員補匯。
我想團員可能會需要多一點的時間「收信」&補款,
所以我直接開放匯款時間至「11/23」,也就是我回國的那天。
好了,我回國,查帳&回條,發現其中有一名團員尚未補款。
查詢該位團員的貨物情況時,已經確定收到貨物。
也是每天上站看信的板友,卻一直不回信,也沒有任何其他方式的回覆。
我昨天晚上開始打電話給該位團員,也發了簡訊,
但直至現在,都不接也不回,我是真的火大了。
昨天信件已經說會報黑,但依然沒有任何回應。。。
90元,說真的,是小錢。
但是那畢竟不是我該出的錢,因為一時好心被這樣濫用,
我總有生氣的權利吧?
故,想在此請問各位有經驗的版友們,是否可以提供我一些解答?
感謝大家。。。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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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大,我想請問的事,當契約有寫清楚要「多退少補」的情況下,
這樣依舊不能算是侵佔嗎?或是有其他相關法規我可以依循的呢?謝謝。
※ 編輯: sxk2135 (61.62.108.165), 12/01/2014 0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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