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請益] 合購團員不補運費&毫無聯絡意願 該怎麼辦?

看板LAW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11/30 22:44), 11年前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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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版的板友大家好: 以下是我最近在合購遇到的問題。。。 雖然說真的是小錢,但是這真的不是我該負擔的。 只是希望,每個人都能承擔自己的責任。 我已給該位團員到週二的時間,請她與我聯繫。 若屆時尚無任何回應,我想請教大家, 以下事例是否可以造成刑事上的「侵佔罪」? 謝謝大家指教。 ※ [本文轉錄自 Chat82gether 看板 #1KUVZ4qS ] 作者: sxk2135 (米秋米秋) 看板: Chat82gether 標題: [討論] 團員不補運費&毫無聯絡意願 該怎麼辦? 時間: Sun Nov 30 00:48:02 2014 洽特版的各位,大家好: 如題: 這是我在十月開的懶人鞋團遇到的問題。 前情提要: 因為成團資料龐大,團員有部分購買清單填錯, 掌櫃發錯貨,集貨匡我 (先說是分好、缺袋子、然後說太難分、換集貨(運費我還自己貼)、再度分貨) 而我11/14-23是早在八月就確定不在台灣, 所以在出門之前,剛好接到代買通知說, 第一批的鞋子OK了,要我匯運費。 但其中有四千多元的是因為「超重」而多出來的運費 (多一公斤多18r,匯率漲至5,所以等於每超重一公斤,就要補90)。 (當初合購文有說清楚,最後重量以集貨為主,多退少補) 當時已經是11/11號,因為當時「不想再讓團員多等」的心態, 我就先自己全額墊錢,並請團員補匯。 我想團員可能會需要多一點的時間「收信」&補款, 所以我直接開放匯款時間至「11/23」,也就是我回國的那天。 好了,我回國,查帳&回條,發現其中有一名團員尚未補款。 查詢該位團員的貨物情況時,已經確定收到貨物。 也是每天上站看信的板友,卻一直不回信,也沒有任何其他方式的回覆。 我昨天晚上開始打電話給該位團員,也發了簡訊, 但直至現在,都不接也不回,我是真的火大了。 昨天信件已經說會報黑,但依然沒有任何回應。。。 90元,說真的,是小錢。 但是那畢竟不是我該出的錢,因為一時好心被這樣濫用, 我總有生氣的權利吧? 故,想在此請問各位有經驗的版友們,是否可以提供我一些解答? 感謝大家。。。Orz --

11/30 23:12, , 1F
不 可 能
11/30 23:12, 1F
KK大,我想請問的事,當契約有寫清楚要「多退少補」的情況下, 這樣依舊不能算是侵佔嗎?或是有其他相關法規我可以依循的呢?謝謝。 ※ 編輯: sxk2135 (61.62.108.165), 12/01/2014 00:02:19

12/01 00:10, , 2F
不管你怎麼寫 這都是民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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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1:10, , 3F
為了90元提小額訴訟嗎?不可能吧,吞下去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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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7, , 4F
原po請試著跳離自身立場,違反契約就論以刑罰是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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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8, , 5F
怕的,越是先進的國家越不輕易動用這種手段,只有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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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8, , 6F
灣人的想法,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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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32, , 7F
你自己都說是"契約"寫明,他不負就是違約而已,為什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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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32, , 8F
覺得有侵佔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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