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對於[大樓管委會]權限的一些問題
大家好
有幾點問題想請教大家
我買一間大樓中其中一戶 我只有一個人住
除了自住之外,我還利用客廳開才藝班
(客廳空間有限,小朋友都在10人內)
一周三次 教小朋友畫畫
在上課前 我會在樓下等小朋友到齊 再一起帶著坐電梯
把對其他住戶的干擾 及搭乘電梯的公共電費的支出 降到最低
即使是這樣
還是有某住戶跟管委會抱怨我的學生們耗費公共電費
且管委會說我的才藝班有收費,是[營利行為]不得在大樓裡進行
逼我每個月多繳200元補貼公共電費
(那棟大樓平常公共電費 每個住戶平攤下來約200~250元,
等於我自己這一戶除了繳電費單上的公共電費外,我每個月另外繳200元[補貼公共電費]
我這一戶每個月繳約兩戶的公共電費)
為了鄰居之間的和平 我也同意了
但是最近又有住戶抱怨公共電費太多
11月初管委會自行開會 自行決議
從頭到尾沒有知會我
只有昨天(11/26)給我一份會議記錄的決議
決定 我這一戶 每個月必須加倍補貼公共電費
從原本每個月200元調漲為400元
等於我一戶要負擔三戶的公共電費
我覺得非常憤怒
1.管委會決議我這一戶的事,連知會我一聲都沒有
2. 自行決定要調漲公共電費到不合理的數字
(平均一戶一個月是200元,現在要我負擔200+400(才藝班補貼)=600元)
3. 公共電費降不下來,矛頭全指向我,但我並非天天上課,
且比起其他住戶是[一家子],我是[單身]一人
使用電梯的頻率少很多,至少我不用買菜、接送小孩...等等
4. 某委員說,之前有某公會也是將辦公室設置在這裡,因為需要開會,訪客較多
他們是每人搭一趟電梯交10元,他們也用這方式來計算,所以我每個月要交400元
(當然這公會被這管委會逼走了)
我想請問的是,我可以主張這是管委會的[不當得利]嗎?
管委會可以這樣制定搭一趟電梯的收費?還收到10元??
有甚麼法條可以反駁他們? 指控他們這樣是不當得利?
5. 我繳補貼的[公共電費]近一年,他們也沒有回饋給住戶,我可以說
他們跟我收費的名目是[補貼公共電費],理論上是補貼給所有的住戶
但是沒有一個住戶有感受到我的[補貼] 一但有住戶抱怨
管委會的做法竟然是漲我的[補貼金]
就算是之後我被逼著繳一個月400 管委會依然部會把錢回饋的住戶
其他的住戶依然感受不到我對於公共電費的[回饋]
我可以想像的到 以後只要住戶一抱怨 我又要被漲價 只要我還沒搬走的話
我可以指控他們侵吞嗎?
5. 我最壞打算是對管委會寄出存證信函,但我會擔心他們會反咬我
在大樓開設[收費的才藝班] 因為我是私下收幾個小孩來教的小型家教班
沒有立案
若是管委會去檢舉我 我會無法再繼續在大樓裡開班嗎?
因為房子是買的,要換房子有難度啊!
對於這樣惡質的管委會,有甚麼樣的法條可以治他們嗎?
我認為他們是看單身一人住,柿子挑軟的在掐
找人背黑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26.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7056972.A.E6C.html
推
11/27 10:59, , 1F
11/27 10:59, 1F
→
11/27 11:00, , 2F
11/27 11:00, 2F
→
11/27 11:22, , 3F
11/27 11:22, 3F
→
11/27 11:22, , 4F
11/27 11:22, 4F
→
11/27 11:24, , 5F
11/27 11:24, 5F
推
11/27 11:26, , 6F
11/27 11:26, 6F
→
11/27 11:26, , 7F
11/27 11:26, 7F
推
11/27 12:27, , 8F
11/27 12:27, 8F
→
11/27 12:29, , 9F
11/27 12:29, 9F
→
11/27 12:29, , 10F
11/27 12:29, 10F
→
11/27 12:52, , 11F
11/27 12:52, 11F
推
11/27 13:31, , 12F
11/27 13:31, 12F
推
11/27 14:36, , 13F
11/27 14:36, 13F
→
11/27 14:36, , 14F
11/27 14:36, 14F
→
11/27 14:56, , 15F
11/27 14:56, 15F
→
11/27 14:57, , 16F
11/27 14:57, 16F
推
11/27 19:02, , 17F
11/27 19:02, 17F
噓
11/29 11:56, , 18F
11/29 11:56, 1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