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起訴狀的事實部分修正疑問

看板LAW作者 (BLACK★STAR:> )時間9年前 (2014/10/28 23:42), 9年前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 起訴狀中的 原告"事實"一區的陳述 如果跟被告所知有大量矛盾 以及漏洞(就是事實陳述不府現實) 開庭時 透過證據或是逼問法 常常能讓對方乖乖對此錯誤認錯 可是我再查了一下 這樣子一搞 "好像也只是開庭中讓原告可以修改事實"而已??? 就是說對被告 並非一定有利? (印象中玩逆轉裁判也有 證人或被告修改 自己講的事實陳述的部分) 換句話說 原告 這個人 所貼的[事實] 就算根本不事實也能隨自己的意思能放一些非事實的東西進去 被告方挖出這個漏洞來 結果也只是讓原告自圓自謊填補漏洞回去而已?? 被告方沒辦法因此得到太多法庭戰利益嗎? 比如說對方不夠誠實信用等等 換句話說 開庭中發現原告 在事實中加入不屬事實的東西 "最多只是逼原告陳述正確事實"而已? 沒辦法引用什麼誠實信用條款之類的東西讓被告更有利??(還是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05.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4510923.A.E3A.html ※ 編輯: naxxx (180.176.105.49), 10/28/2014 23:46:24

10/29 00:20, , 1F
討論民事還是刑事?
10/29 00:20, 1F

10/29 10:34, , 2F
那案例算是民事部分
10/29 10:34, 2F

10/29 12:03, , 3F
不管說什麼,都要拿證據出來證明= =
10/29 12:03, 3F

10/29 12:04, , 4F
在法庭上,原告當然說被告如何如何,被告當然說原告不實
10/29 12:04, 4F

10/29 12:05, , 5F
指控,兩邊都是講對自己有利的說對方不實阿.....
10/29 12:05, 5F

10/29 12:06, , 6F
民事有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原告說的事要有證據
10/29 12:06, 6F

10/29 12:07, , 7F
被告就說沒有就好了,除非被告連庭都不出,一造判決。
10/29 12:07, 7F

10/30 01:48, , 8F
如果你是要問你要問 有沒有 醜一 醜二敗 沒有
10/30 01:48, 8F

10/30 01:49, , 9F
是問模擬兩可時法官會不會因此偏向 沒人敢保證不會 XD
10/30 01:49, 9F
文章代碼(AID): #1KJxbBuw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