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機車擦撞,對方態度反覆

看板LAW作者 (Yvonne)時間11年前 (2014/10/19 17:03), 編輯推噓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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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10/18 約早上九點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左手掌輕微擦傷,對方沒事 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沒報警,現場也已經破壞 僅留下雙方電話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險(其餘私人保險我不清楚家人是否有幫我保),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我不清楚 五、事發經過 雙方皆為機車 我是直行車且是綠燈,我忘記有無超速但的確是有點快 對方要左轉,雙方皆未注意到對方,我撞到她的後照鏡,她沒事連車子也沒倒 我因為急煞滑行後摔倒,左手掌輕微擦傷 當下旁邊的人馬上就幫我先把車牽去路邊(因為後方有來車) 之後對方有來問我要不要去醫院,我說不用 雙方留下電話後離開現場 事後發現車子有毀損(左煞車斷掉+車殼大面積掉漆),與對方聯絡 (以下為電話對話大意) 我:不好意思因為車子左煞車斷掉,我馬上去修,是$150;那因為車殼的部分金額比較龐大所以我希望我們再另外約個時間一起去機車行弄,這樣以後比較不會出問題 對方:好那我們再約個時間把事情處理好 (約半小時後) 對方:小姐,不然我們打個商量,因為其實妳也騎得有點快,我也沒有說我要不負責任,只是我老實跟妳說,因為我也剛來高雄,身上沒什麼錢,不然那個車殼的錢我們對半分可以嗎? 我:我不知道耶,因為車子也不是我的是家人的,那我可能要跟家人討論以後才能跟妳說可以嗎? 剛剛傳簡訊給她,她感覺是開始不認帳 (以下為簡訊通聯) http://i.imgur.com/aPkuraL.jpg
http://i.imgur.com/j6m7qHG.jpg
http://i.imgur.com/lY3hCQ4.jpg
六、問題: ⒈請問整件事的肇責比例? ⒉對方這樣出爾反爾,開始不認賠,我還有辦法索賠嗎? ⒊若逼不得已走上訴訟一途,請問雙方會各因什麼法律受罰或賠款?金額大約是多少? ⒋若我現在去警局備案還來的及嗎? 先謝謝各位的回覆與指教了(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64.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3709396.A.C8D.html

10/19 19:42, , 1F
不管有無證據, 單為幾千塊訴訟? 你確定划得來嗎?
10/19 19:4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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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d大 訴訟是最後面逼不得已的手段 我認為錢的問題是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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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態度問題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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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考慮肇逃, 依民法191-2告訴, 時效2年, 可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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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得要找人來評理, 先考慮公所調解吧~
10/19 19:55,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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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傷的車禍,無論如何都一定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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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0:57, , 7F
還有,備案是用來吃的...法律只有"報案"這種東西
10/19 20:57, 7F

10/19 20:58, , 8F
根據你的敘述,肇事責任應該各半,但實際如何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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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1:25, , 9F
備案跟報案是兩種觀念, 備案用於告訴乃論, 報案用於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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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論, 但備案本來就是警方不主動偵辦, 說吃案就言重了,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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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警方明知非告訴乃論而不主動偵辦, 則已涉犯刑127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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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1:34, , 12F
想告就報案, 報案才有三聯單喔~
10/19 21:34, 12F

10/20 15:39, , 13F
謝d大 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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