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土地被人說竊佔 該如何回存證信函?

看板LAW作者 (家暴)時間9年前 (2014/10/14 01:28),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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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有一位地主有兩塊連在一起的地,上面蓋了幾棟房子 這位地主十多年前把其中一塊地賣給了A,並告知A說隔壁的房子可能有佔到你的地 後來地主往生,地主的兒子把另外一塊地賣給了我們(十年前) 這位地主沒有告訴兒子兩塊土地與上面房子之間的問題,當然我們家也不知道 因為當初兩塊都是同一個人的,所以地主在蓋房子沒有注意太多 所以我家買的地上的建築物,有一部分跨到了A所購買的地 現況: A在去年提起土地一事,並主張我們竊佔了他的地 今年九月請了地政事務所鑑界,確有此事 雙方協商遲遲沒有進展,對方於是寄了存證信函 問題: 1、對方主張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二項,請問在此案例下是適用的嗎? 2、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裡有一些錯誤,例如指控我方的「新建之鐵皮屋」竊佔他的土地   但事實上並沒有鐵皮屋,自然也沒有新建的問題。(對方應該是誤認了)   針對這類錯誤,在回覆時是否該明確指出並辯駁?因為他通篇都圍繞在這不存在的鐵   皮屋。 3、對方要求回覆竊佔土地的處理方式,我們希望的方法就是拆屋還地,那就直接寫入回   函內即可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6.1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3221283.A.A83.html

10/14 02:27, , 1F
刑事應該不至於成罪 民事就看怎麼談
10/14 02:27, 1F

10/14 08:55, , 2F
拆屋還地是拆你的屋,把地還給他,建議不要亂寫
10/14 08:55, 2F

10/14 08:56, , 3F
不然誤會更大,不考慮先鑑界嗎?
10/14 08:56, 3F

10/14 09:22, , 4F
自己亂寫到時候被對方抓到把柄的話 哭都來不及了
10/14 09:22, 4F

10/14 09:23, , 5F
拆房子這麼大的事情也不願意找律師寫??真是很奇妙啊
10/14 09:23, 5F

10/14 15:51, , 6F
希望的方法是拆屋還地 就先把屋拆了
10/14 15:51, 6F

10/14 15:52, , 7F
然後就可以回 侵害已不存在然後之前....所以沒有竊故意
10/14 15:52, 7F

10/14 18:07, , 8F
如果是連棟的話,可以調一下當初使用執照。可能有約定
10/14 18:07, 8F

10/14 18:07, , 9F
使用的空間。找律師吧
10/14 18:0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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