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房屋抵押權設定
10多年前叔叔因生意需求向L借款,
並經用家母同意用她的印鑑與房契做抵押權設定,
擔保債權為總金額最高限額200萬元。
當時由L書面簡單寫下切結書,
內容為:「欠其L先生40萬元,
要求每月還款2萬直至債務清償為止」,
但本文件無雙方用印簽名。
家母償還一半債務後,
叔叔承諾剩餘款項他會如期償還,
故家母不疑有他即逐漸淡忘此事,
直至最近我們才發現這件事想要趕快處理,
惟L現已過世,債權的部份已由L子繼承,
L子主張切結書並無雙方用印簽名,
且無法辨識其字跡是否真為L所寫,
要求我們依謄本上的金額給付200萬,
除非我們能舉證真的只欠40萬,
否則無法幫我們塗銷抵押權。
我們實在無法舉出其他證明,
所以想請問大家
1. 目前的狀況是依L子所說的擔保債權總金額
還是我們手上的切結書金額去做清償?
2. 謄本中的存續期間是到95年,
若我們之間協商未果,L子是否能主張拍賣?
3. 有沒有擅長打抵押權的律師可以推薦?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4.1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2661556.A.40B.html
※ 編輯: joan328 (1.162.124.126), 10/07/2014 14:00:52
※ 編輯: joan328 (1.162.124.126), 10/07/2014 14:02:16
※ 編輯: joan328 (1.162.124.126), 10/07/2014 14:05:43
※ 編輯: joan328 (1.162.124.126), 10/07/2014 15:26:43
→
10/07 16:57, , 1F
10/07 16:57, 1F
→
10/07 16:57, , 2F
10/07 16:57, 2F
→
10/07 16:59, , 3F
10/07 16:59, 3F
→
10/07 16:59, , 4F
10/07 16:59, 4F
推
10/07 17:48, , 5F
10/07 17:48, 5F
推
10/08 17:09, , 6F
10/08 17:09, 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