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匿名聊天室罵人

看板LAW作者 (23456789)時間9年前 (2014/08/03 01:01), 編輯推噓3(4120)
留言2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實經過: 幫朋友代PO-- 我剛在匿名聊天室和人聊天(像ut聊天室那種,暱稱每次都不固定亂取的), 對方一言不合,就發公開(非密語)罵我像豬, 請問這樣可以提告嗎!!! 問題: 如題,我是勸他沒必要啦==, 不過他可能正在氣頭上(還截了他被罵時的對話圖), 請問這樣真的有辦法告成嗎?問題那裡又不像PTT或一些論壇, 大家有固定的帳號身分? BTW,如果他真的要告,符合刑法309的要件嗎? 畢竟是公開而非密語的形式所傳遞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219.1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06998876.A.A8E.html

08/03 02:10, , 1F
聊天室還是可以查ip的。聊天室應是公開場合。
08/03 02:10, 1F

08/03 02:11, , 2F
侮辱嘛,看法官認不認為‘像豬’有嚴重侵害你的人格權吧
08/03 02:11, 2F

08/03 02:11, , 3F
我是這樣認為啦...不過這個應該不用用到司法資源吧...
08/03 02:11, 3F

08/03 02:44, , 4F
我也覺得何必動用司法?何況UT一類帳號每次都亂取不固定
08/03 02:44, 4F

08/03 02:45, , 5F
再加上今年的判決新聞:http://ppt.cc/h71a
08/03 02:45, 5F

08/03 02:55, , 6F
可以告 但個人認為不會成立
08/03 02:55, 6F

08/03 02:55, , 7F
非固定ID無法連結特定人
08/03 02:55, 7F

08/03 09:39, , 8F
非固定 那怎麼認定那是你?
08/03 09:39, 8F

08/03 14:47, , 9F
快廢掉這個爛法吧,我罵你豬 難道其它人會認為你是豬嗎?只會
08/03 14:47, 9F

08/03 14:47, , 10F
認為我們在吵架然後我很沒水準..
08/03 14:47, 10F

08/03 14:49, , 11F
如果再用法律去限制人發洩情緒的言論自由,只是衍生更多社會
08/03 14:49, 11F

08/03 14:49, , 12F
問題而以
08/03 14:49, 12F

08/03 14:50, , 13F
砍二刀 判三萬 罵一句判四萬 ,我只能說司法己死....
08/03 14:50, 13F

08/03 14:51, , 14F
該法律並未限制人的言論自由,你只要不要對著人罵,在自
08/03 14:51, 14F

08/03 14:51, , 15F
己房內罵誰是豬,又不會有人管...
08/03 14:51, 15F

08/03 14:51, , 16F
而且訟棍就一直挑釁你,你受不了罵他一句,就上法院了
08/03 14:51, 16F

08/03 14:53, , 17F
別人一直推你,戳你,也不代表你可以給他一拳啊
08/03 14:53, 17F

08/03 20:18, , 18F
別人就算砍你全家 你也不能去砍他全家阿 不是別人可以做
08/03 20:18, 18F

08/03 20:18, , 19F
甚麼你就可以做甚麼 自己做的事情本來就該自己承擔代價
08/03 20:18, 19F

08/03 20:18, , 20F
今天不告你以後你會繼續罵 今天告你 以後搞不好你會改
08/03 20:18, 20F

08/03 20:19, , 21F
不管判幾萬 都是賠給國家 除非你自己去和解給對方錢
08/03 20:19, 21F

08/03 20:19, , 22F
對方並沒有因此得到甚麼好處 反而花時間來幫助國家 有何Y
08/03 20:19, 22F

08/03 20:20, , 23F
不可(?
08/03 20:20, 23F

08/04 00:15, , 24F
自己先罵人有錯在先 不檢討自己為什麼管不住嘴巴
08/04 00:15, 24F

08/04 00:15, , 25F
反而先怪別人是訟棍 這個滿好笑的 哈哈
08/04 00:15, 25F
文章代碼(AID): #1JtHbSgE (LAW)